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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报复女友 携炸药伤人后自首

2015-01-30 08:25:59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陈凤秀 通讯员 陈建章

   (原标题:男子报复女友 携炸药伤人 犯爆炸罪领刑3年)

   因生意失败,女友离去,遗下一子患病又无钱医治,苦闷之际,一男子为了发泄愤恨携炸药炸伤女友的邻居,最终被兴业法院以爆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李某宝与容某相恋了10年时间,两人未婚同居在一起,并生育有一个男孩。李某宝经营生意好时,他和女友的感情还算比较稳定,但在生意惨遭失败后,女方突然离他而去,并留下了患病的儿子。由于无钱医治孩子,自己前程也没着落,陷入窘境的李某宝更是消极,遂产生了报复女友的仇视心理。

   2014年7月2日23时许,李某宝携带事先准备好的管制刀具、自制爆炸物品和汽油等窜到兴业县北市镇某村,打算找女友“算账”。不想在这过程中与当地村民发生冲突,李某宝引爆数包爆炸物,造成女友邻居容某强受轻微伤、容某林家窗户玻璃被炸坏。事后,公安机关依法在现场提取疑似爆炸物14个,经鉴定,涉案爆炸物中检出高氯酸根离子和钾离子,并经侦查实验,该物品具有爆炸性。

   案经兴业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宝故意用爆炸的方法,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爆炸罪,李某宝主动投案,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子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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