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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摄影和书画艺术作品展报名表

2014-11-20 08:33:42 中共玉林市委宣传部

玉林市2014年“玉林人·玉林景·玉林事”

摄影创作和书画艺术作品展征稿启事

点击下载报名表格:

1.摄影展览作品报名表

“玉林人•玉林景•玉林事”摄影展览作品报名表.doc

2.书画艺术展览作品报名表

书画艺术展览作品报名表.doc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以“中国梦”为时代主题的创作导向,宣传玉林市历史文化和改革开放的成果,进一步推动玉林文化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中共玉林市委员会宣传部、玉林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玉林市文学与艺术界联合会决定举办玉林市2014年“玉林人·玉林景·玉林事”摄影创作和书画艺术作品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览名称:
   玉林市2014年“玉林人·玉林景·玉林事”摄影创作和书画艺术作品展
   二、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玉林市委员会宣传部
   玉林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玉林市文联
   协办单位:玉林市摄影家协会
   玉林市书法家协会
   玉林市美术家协会
   三、征稿、展览时间和地点
   征稿时间:2014年12月10日截止
   展览时间:2014年12月中旬至2015年3月31日
   地点:玉林市文化艺术中心(初定)
   四、展出规模
   所有获奖作品和入选作品
   五、参展作品要求
   参展作品分为摄影类和书画艺术类,送展作品请在每件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手机号码、通讯地址、作品名称。
   要求:
   摄影类
   1. 玉林市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数量每人限30幅(组)内,但作品必须取材于玉林市境内。
   2. 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且不得涉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和涉密范围,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3. 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摄影作品),使用数码、胶片相机拍摄的作品均可参赛,彩色、黑白不限。可以接片,但不接受改变景物客观状态的合成照片,允许构图剪裁和适度调整锐度、对比度、色阶、色温等。参赛作品可用单幅或组照(组照每组4~6幅,按单幅计)。
   4. 每幅参展作品压缩为jpg格式小图(长边为1000像素,文件大小200~500K),并附《“玉林人·玉林景·玉林事”摄影展览作品报名表》(Word格式,表格附后)。
   5. 获奖和入选作品必须提供调整好的JPG格式电子文档,短边不小于2000像素,单张照片文件不小于2M,文件必须包涵exif格式信息。
   摄影作品采用网上投稿,邮箱:ylswl2823283@126.com
   书画艺术类
   1.美术作品:
   ①国画、油画、壁画、漆画作品宽边长(加外框)不超过2米,高不超过2.2米;
   ②版画(不展出版画原版)、水彩、粉画,作品尺寸高不超过150厘米、宽不超过100厘米;
   2.书法作品:
   ①不超过6尺(180×97cm),不小于4尺对开;
   ②不收手卷、册页、刻字作品;
   ③古今诗词、联、赋、格言均可;
   ④书体不限;
   ⑤所有作品不装裱。
   3.篆刻作品:
   ①不超过四尺整张对开(136cm×34cm);
   ②篆刻印蜕8枚(含2方临摹作品,以古代经典为宜),边款不少于3枚;
   ③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书画艺术作品送各县(市、区)文联,由各县(市、区)文联收集后统一送玉林市群众艺术馆;福绵区、玉东新区展览作品送福绵区委宣传部、玉东新区党群工作部,由福绵区委宣传部、玉东新区党群工作部统一送玉林市群众艺术馆;市直展览作品直接送玉林市群众艺术馆。收件人:方芳 联系电话:15907759499
   六、奖项设置
   本次展览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文艺创作奖评奖规程和管理办法的通知》(玉政发〔2012〕4号)精神组织评奖,摄影类分为风光作品和人文作品评比;书画艺术类分为美术作品、书法作品、篆刻作品进行评比。
   摄影(风光)、摄影(人文)、美术、书法、篆刻等5类作品,评比各设特等奖一名;各设一等奖3名;各设二等奖5名;各设三等奖10名。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七、出版作品集
   出版《玉林市2014年“玉林人·玉林景·玉林事”摄影创作和书画艺术作品展优秀作品集》。
   八、主办者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 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主办单位在征得作者同意后有优先收藏作品的权利;其余不收藏作品一律退还所有者。
   2. 此次展览有获奖作品和入选作品,均可作为申请加入玉林市摄影家协会、书法家协会、美术家协会的条件之一;入选作品每类不超10幅。
   3. 凡涉嫌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4.本次展览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入选作品只颁发展览证书。
   5.本次活动不收任何费用。
   九、凡送作品参加本次展览的作者,皆表明认可并遵守本实施方案的各项规定。
   十、本次活动有关事项解释权归玉林市2014年“玉林人·玉林景·玉林事”摄影创作和书画艺术作品展组委会。
   联系人:市委宣传部:黄俊鑫  13878022188
   市  文  联:梁梅坤  18707751039
   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李丽阳18077592698
   市群众艺术馆:方芳  15907759499
   (备注:玉林市2014年“玉林人·玉林景·玉林事”摄影创作和书画艺术作品展报名表请登录玉林新闻网:http://www.gxylnews.com/下载。)


   中共玉林市委宣传部
   玉林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玉林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4年11月20日

责任编辑:钟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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