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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划将于10月公布施行

2014-10-08 09:05:39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记者 李小军 通讯员 李山

(原标题:最近,我市烟草部门拟订了新的玉州区(含玉东新区)、福绵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经营资金标准规定、经营场所条件规定,对烟草制品零售点进行规范化管理——烟摊摆卖有新规)


烟草执法人员在玉林城区检查烟草制品零售点。

9月26日,在玉林市城区烟草专卖局召开的《玉州区(含玉东新区)、福绵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听证会上,一条备受市民关注的信息传递出来:新的玉州区(含玉东新区)、福绵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划将于10月公布施行,经营资金标准和经营场所条件也有新的规定!近日,记者通过采访玉林市城区烟草专卖局负责人,对“一规划两规定”进行了解读。

   合理布局规划:零售点间距拉宽,街道划分三类

   “新规划与旧规划最大的区别在于,烟草制品零售点间距离适当拉宽了。”玉林市城区烟草专卖局局长邱海林告诉记者。

   记者对照新旧玉州区、福绵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划发现:新规划对玉州区、福绵区城区的烟草制品零售点设置街道进行了划分,分为商业街道、主要街道、普通街道三类,而不像旧规划那样“一刀切”,只笼统地把街道作为一类。

   记者还发现,新的布局规划中烟草制品零售点间距离比以前拉宽了:

   城区商业街道设置零售点,各零售点间距离不得少于80米;城区主要街道设置零售点,各零售点间距离不得少于90米;城区普通街道设置零售点,各零售点间距离不得少于100米(以前街道各零售点间距离不得少于80米)。

   封闭式居民住宅生活小区内的零售点根据小区规划户数设置,每250户设置一个零售点,零售点距离不得少于80米(以前不得少于60米),且与小区外的街道(含小区临街商铺最近零售点距离不得少于100米(以前不得少于80米)。

   综合性市场内的零售点根据市场规划摊数设置,每100个摊位设置一个零售点,且与最近零售点间距离不得少于100米(以前不得少于80米)。

   圩镇街道(含开发区)设置零售点间距离不得少于80米(以前不得少于50米)。

   行政村(自然村)设置零售点,零售点间距离不得少于50米(以前不得少于30米)。

   旅游景区(含公园)内设置零售点,零售点间距离不得少于100米(以前不得少于80米)。

   为什么要把烟草制品零售点间距离拉宽呢?邱海林解释道,旧的《玉州区(含玉东新区)、福绵管理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自2012年7月31日公布施行以来,对于优化卷烟市场资源配置,规范卷烟市场经营秩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卷烟零售户的合理利润得到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了保护。但是,随着玉林经济社会的发展及玉林卷烟零售市场的新变化,我们原来制定的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有部分规定已经不能适应新情况新需求。根据统计,玉州区(含玉东新区)常住人口为67万多人、福绵区为37万多人,到今年8月底,这两个行政区域已办理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4407个(其中圩镇2221个、农村2186个),持证率达4.17‰,也就是说平均每240人持有一个卷烟零售证,零售点的分布密度较大,已呈饱和状态。因此,根据上述情况,为了使辖区的合理布局规划更趋完善合理,符合卷烟零售市场实际需求,切实保护广大卷烟零售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玉林市城区烟草专卖局着手重新拟订了辖区的烟草制品合理布局规划,并进一步研究拟订了烟草制品零售点的经营资金标准规定和经营场所条件规定。


   经营资金标准规定:最低标准提高,优惠特殊群体

   与新的《玉州区(含玉东新区)、福绵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一同拟订的还有《玉州区(含玉东新区)、福绵区烟草制品零售点经营资金标准规定》。

   考虑到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规定》对申请烟草制品零售点必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资金标准作了调整:城区和圩镇经营烟草制品的零售户最低资金要求为2万元(以前是1万元),村里经营烟草制品的零售户最低资金要求为5000元(以前是2000元)。

   在《规定》中,记者欣喜地看到一条优惠政策:申请烟草制品零售点的申请人属于残疾人、低保户、下岗职工、军烈属、复员军人等特殊群体的,凭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经营资金适当放宽至50%。也就是说,零售户属于这类特殊群体的,在城区和圩镇经营烟草制品最低资金要求仅为1万元,在村里经营烟草制品最低资金要求仅为2500元。

   经营场所条件规定:与住所相对独立固定,对临时建筑说“不”

   针对烟草制品零售点经营场所条件,玉林市城区烟草专卖局拟订了《玉州区(含玉东新区)、福绵区烟草制品零售点经营场所条件规定》,明确经营场所必须与住所相对独立且固定。

   与住所相对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是指不与住所部分或完全重叠,不变动或不移动的,用于经营活动的特定建筑物或公共空间活动处所。不包括铁皮房、油毡房、窝棚、遮阳棚、房顶棚屋、棚架、工棚、菜农果农搭建的临时棚屋及短期性质的展示用房(样板房、展览房)等临时建筑,以及其他变动或移动的经营场所等。

   这就意味着,临时建筑已经不具备作为烟草制品零售点的条件。当然,以前那种只有一个烟柜在路边摆卖的情况也不会再出现。

   附:

   一、城区商业街道是指:

   玉州路的玉林宾馆门口至玉州区政府门口路段;

   内环路的清宁路口至电力大厦门口路段;

   解放路的西街口至南城百货后门路段;

   美林街的清宁路口至美林街民主路口路段;

   人民路的电脑城路口至玉林市丽晶国际大酒店路口路段。

   二、城区主要街道是指:

   玉州区的教育路、人民路、公园路、民主路、城站路、江南路、江滨路、一环路、广场东路、金玉路、万良路、苗园路、大北路、大南路、新民路;

   福绵区的福绵镇洋桥村、香山村路口至新福路至福绵区人民医院正门门口至福绵区人民医院后门门口至福绵镇福西村路口至福绵镇韦福村路口至福绵区政府办公大楼及区政府后面的开发区范围内的道路。

   三、城区普通街道是指:

   除商业街道和主要街道外的城区所有街道。烟摊摆卖有新规。(记者 李小军 通讯员 李山)

责任编辑:钟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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