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容县公安局六王派出所接到六青村的李某某报警,称其家遭入室盗窃,被盗走手机一部、玉石一块。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勘查,并开展走访工作,发现覃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日,民警赶到覃某某家进行调查,覃某某当即承认了凌晨时分到李某某家实施入室盗窃的事实。
原来,覃某某与李某某的孙子伍某某是同学关系,在李某某家失窃的前两个晚上,覃某某就住在李某某家里,在此过程中发现伍某某堂哥的卧室内有手机、玉石等物品,就动起了歪念,于7月23日凌晨入室盗走了该手机和玉石,后把盗得的物品藏在一河道的草丛中。
由于覃某某未满16周岁,属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由家长带回家严加管教,而被盗的手机已从草丛中搜出,玉石还在查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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