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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工商局发布2014年上半年汽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2014-07-04 08:33:56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记者 晏悦 通讯员 丘湘婷 弄小清

(原标题:玉林市工商局12315中心发布2014年上半年汽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损坏车当好车卖 销售商赔了8万元)

   7月2日,玉林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发布了今年上半年一个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汽车消费案。

   无良:修补过的汽车当好车卖

   2014年1月中旬,博白县工商局12315中心接到消费者黄某的投诉。黄某交了1万元定金给某汽车贸易公司,订购某品牌小型轿车一台,价值20.8万元。1月26日,该汽车贸易公司按双方约定,把入好户的轿车交给黄某。1月27日下午,黄某在洗车检查时发现,汽车后备箱有修补过的痕迹,怀疑车辆不是新车,要求更换或退款赔偿损失。

   接到投诉后,该中心立即派工作人员仔细查看车辆的有关证件及车辆的外表,发现前轮左边有重新喷漆痕迹,后备箱内外有修补的痕迹,轿车应当存在一定的问题。该中心工作人员找到该汽车贸易公司负责人了解情况,汽车公司负责人解释说车辆应是在装卸过程中损坏修复的,没有质量问题,可以协商解决。经过该中心人员多次与经营者和消费者黄某协商调解,当事双方于2月17日达成协议:经营者一次性补偿消费者8万元,消费者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车维权,12315替您支招

   随着汽车的普及,汽车购买及售后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对此,12315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应注意全面解读购车合同,在订立购车合同时,对商家提供的合同条款要认真阅读,合同中不理解的条款,要及时让销售员予以解读。一些商家提供的优惠事项,必须在合同中注明,若涉及强制要求保险、搭售不合理产品、加价销售和增加不合理服务收费及霸王条款的,可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新车交付时,消费者应仔细检查。如今各4S店内都有电脑对整车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消费者一定要对汽车运行的情况一项一项进行核对,可以要求察看销售商提供的车辆电脑修理记录。

   汽车进行维修时,消费者要先对整车和需更换的配件进行拍照留存,再进行交车维修。同时,要求修理方提供检车记录和维修记录清单或合同,认真阅读后签字确认,结算凭维修记录或合同予以付款,并对修理项目进行检查,避免出现没更换配件或更换旧配件行为。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发生争议,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2.依法向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第三方中介机构请求调解解决;3.可以依法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有关行政部门申诉进行处理;4.当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无法达成一致,可以根据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记者 晏悦 通讯员 丘湘婷 弄小清)

责任编辑:钟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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