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讨薪维权,难在哪儿?)

农民工在清点领到的工钱。
近年来,因克扣工资、讨要工资发生的农民工讨薪事件,成为社会的一大难题,而每年临近年关,都可看到一批批的农民工集中到劳动部门投诉举报,或者拉横幅、游行示威、上访,甚至更极端的方式,影响社会稳定。近几个月以来,记者接触、报道农民工讨薪事件,发现农民工拿到工钱时的兴奋都是相似的,而讨薪的经历却各有各的艰难和辛酸,背后太多无奈,欠薪的深层次原因是什么?彻底解决的出路在哪里?
探因:讨薪,难在哪儿?
一边是讨薪力度的不断加大,一边是欠薪问题的持续存在,而且讨薪数量、金额都呈增长态势,为何久治不愈?玉林市劳动监察支队副队长李坚瑶介绍,其实不仅农民工要工资难,劳动部门的办案难度加大,主要存在几大难题。
●不签劳动合同,维权意识淡薄
据介绍,农民工维权意识较弱,当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不知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在就业形势较严峻的情况下,农民工为了获得工作,对一些违法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不敢反映和举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很多农民工当工资被拖欠的时候,不懂依法维权,跑去政府门口堵门、喊冤,或在工地拉横幅、示威,甚至用暴力去解决。
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也给后期维权带来难度。“劳动法对于不签合同的,可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但处罚力度不大,因此,很多用人单位愿以身试法。”玉州区法院立案庭邝副庭长说,不签劳动合同,证据不足,难以立案,而且农民工维权成本较高,很多人打不起官司,也不愿打官司。
2008年施行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记者采访了解到,在建筑行业,用工特别是农民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是一种常态。“人家老板不给签,你非要坚持,人家就不用你,改招其他工人,我们只好妥协。”奉先生表示,自己也会随大众不签,留下来做工。
其实,除了建筑行业劳动、劳务关系的复杂性外,有不少农民工也不愿签合同,约束力大,签了合同就不能随时离开。农民工包工头老周表示,多年来,很少与人签订合同,除非是数额很大的工程,不然多是口头协议,而他的理由很简单,相信人!
●劳务结算不及时,“年薪制”风险大
“民工工资拖欠案件与企业工程管理不到位、工程层层转包、劳务结算不规范、拖欠工程款等有密切关系。”市劳动监察支队副队长李坚瑶介绍,由于很多工程是代建项目、垫资承包、低价中标、个人挂靠等,造成资金紧张,工程款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到位,总承包、分包方资金被拖欠,导致农民工工资不能及时支付。
按照《劳动法》的要求,用工单位必须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但在现实中,一些用工单位存在变相克扣或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部分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施工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时口头约定,每个月只发部分工资(或生活费),其余留到年底一次性结清。老周说, 合同虽说按月发放工资,但现实中根本不可能,我们一般都是根据工程进度进行劳务结算,最后再年底结,因此,几个月发一次钱是很正常的事。
记者调查得知,像老周这种情况并不鲜见,大多数工地对农民工实施的是“年薪制”,将农民工工资集中到年底支付。这对农民工存在很大风险,一旦出现企业经营状况不好、老板逃匿、工程款不到位、工程质量等问题,农民工工资就会难以兑现,容易导致民工集体讨薪案件发生。
●建筑分包不规范
李坚瑶说,在建筑领域内,某些建筑企业在中标后,分包给没有资质的单位或包工头,且层层转包,往往没有签订书面协议,只是口头约定,某个环节出现了问题,小包工头卷款潜逃,各承包商互相推诿,最后受害者仍然是农民工,加上建筑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合同外增加的建设项目,造成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相互扯皮,产生了各式各样的合同纠纷,尽管工程已经完工,但合同纠纷没有解决,工程款没有结算完毕,农民工工资仍然无法足额结清。
而部分用工方“恶意欠薪”,也会增加讨薪难度。不少农民工表示,讨薪过程中老板都是能躲就躲,能拖就拖,一点诚信都没有。让劳动部门出面协调了,过后,老板以种种理由拖延,不予兑现。

劳动部门的人到工地上开展专项检查。
探象:农民工讨薪维权辛酸多
5月1日,来玉务工的奉先生,打包着行李,无奈地踏上回湖南老家的火车。临行前,他告诉记者,追讨工伤补偿费的事,已经尘埃落定,但结果他并不满意,“即使我不情愿,也妥协了,因为打不起官司。”他的情绪很低落。
2月18日,奉先生从湖南来玉务工,随老乡在玉林当地一工地打工,然而祸从天降,楼上物体突然掉落砸到他 ,导致骨折,在医院治疗期间,他所在的劳务公司给他报销了医药费。但接下来的几个月内,他不能工作赚钱,于是,他找公司协商,给他应有的伤残补助、误工费,好让他回家休养。然而,公司以没钱等种种理由拖延不给。“我不想把事情闹大,我就想以和为贵,好好与公司协商。”奉先生说,多次找公司沟通,但事与愿违,闹出一些不愉快,最后公司给他补偿5000元,如他不接受则走法律程序,打官司,拖延他的时间。
“打不起官司,也耗不起那个时间。”于是,奉先生最终妥协了,拿着5000元,悲伤地离开玉林。
“这年头,追讨钱的是孙子,欠人钱的是大爷。”包工头老周道出了这几年来讨薪维权的感悟。他在玉林承接建筑工程已经有好几年,难免遇到被拖欠工资的情况,一般数额都不大,而去年一楼盘竣工后,劳务公司拖欠他们50多万元一直未给,年底工人们都要拿钱回家过年,他到处奔走找公司讨要工钱,但都无果。春节过后,老板依旧没有兑现承诺,后来称让他带施工队伍回去完成一些收尾工作再给钱,老周没答应,除非老板先支付部分工钱给他们,理由很简单,怕再上当被忽悠,“老板不诚信,被骗好几次了。”他说,双方互不退步,就那样僵持着。后来,无可奈何之下,他们向劳动部门求助,经协调,公司才给他们支付工资。
老周说,讨薪的模样很狼狈,像条哈巴狗一样,三天两头打电话催老板,老板没说不给,可就是一拖再拖,“我天天打电话也觉得累,打得多,自己都不好意思再打了。”老周表示,往年的工程款拖欠数额不大,一两年再追讨回来也不打紧,可这几年,工程尾款收回来的难度却加大了,老板总是推辞或拖延,“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帮帮我们,监督企业在工程完工之后马上结算工资,否则,给予严厉处罚,震慑他们。”老周说出了多数农民工的心声。
记者从玉林市劳动监察支队获悉,挨近年关,往往是民工集中讨薪的高发时间,有时候应接不暇,而服务业、制造业尤其是建筑行业,成为欠薪高发区。2013年,我市共协调处理各类农民工工资纠纷633起,涉及农民工7000多人,涉及金额有4000多万元。还有个别企业的老板欠薪逃逸,已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探路:探索新措施,维护农民工权益
●源头把控: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李坚瑶称,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欠薪无保障问题,是减少工资拖欠和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一个有效办法。根据广西2009年修订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的通知》规定,凡在广西参加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建筑业企业和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都必须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各按工程中标价的2%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单项工程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最高限额为80万元。
日前,玉林市劳动监察支队与玉林市住建委商量作出决定,动用我市某楼盘施工单位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用于支付拖欠的156名农民工工资近200万元。“动用保证金的案列很少见,而动用保证金后,对企业的信用有很大影响。”李坚瑶说,保证金一旦动用了,企业不仅要缴回双倍的保证金,其不良行为还会记录在企业诚信档案中,作为以后工程项目招投标、资质检查、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而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特别严重的,还会将该公司清除出广西建筑市场。
目前,玉林市规定建设工程开工前必须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对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形式,所有建筑企业必须将工资直接发放至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有用工主体的组织或个人。同时大力宣传、指导督促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保障农民工权益。
●横纵监督:推行“两网化”建设,把矛盾解决在基层
在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组织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月”活动等工作同时,我市积极探索、创新劳动保障监察方式,如大力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以下简称“两网化”)建设。网格化是以一个社区为一个网格单位,请协管员管理网格内全部用人单位用工和社保情况,并建立电子档案,劳动监察可以对用人单位采取动态管理;网络化是指建立网络信息平台,实行用人单位和职工情况网络化管理,建立信息平台,及时汇总分析企业用工信息及劳动者的状况。
李坚瑶称,“两网化”管理,全面掌握市、城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中各类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是推动监管模式从被动反应向主动预防转变,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有效预防违法行为引发的群体事件,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借助“两网化”平台,进社区、工地、企业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推动了劳动保障法制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
据了解,去年玉林市已经搭建好“两网化”信息平台,并在主城区内进行了试点工作,共采集用人单位信息472家,接待群众投诉举报215起,协调处理建筑工地突发事件及一般性劳动纠纷217起。今年将在各县(市、区)进行大力推广,在全市建起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执法、四级管理的“两网化”管理体系。
●声音:降低“维权成本”,开通绿色通道
据玉州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表示,当前农民工维权成本比较高,在立案后要交受理费,而从受理到作出判决这一过程,时间较长,一般情况下,需要3~6个月,期间他们难以正常就业,付出的时间成本、金钱比较大,因此,农民工打不起官司的情况很普遍,走司法途径讨薪维权的案件也比较少。
有社会人士表示,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应设立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对于工资拖欠问题,及时介入,快立案、快结案,提高办事效率,降低维权成本,帮助农民工讨回血汗钱。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严打欠薪逃匿和恶意讨薪行为。
记者了解到,2011年,我国已经将“恶意欠薪”入刑,司法机关认定为恶意欠薪的单位和个人最高将被处以七年有期徒刑,这为农民工讨薪提供有力的法律武器,但法律界人士表示,关键要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执行到位,对欠薪行为要强化司法追究,让农民工看到法治的力量,懂得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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