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妻外出6年难觅踪迹 这婚怎么离?律师:可向女方户籍地或常住地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
妻子外出打工6年,期间仅回过一次家,苦等无望后,丈夫阿新(化名)决定不再勉强维系这段婚姻,可妻子身在何处,他不知道,这婚怎么离?他拨通了本报的“法律帮问”热线,律师认为,如果对方下落不明,可向女方户籍地或常住地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
为补贴家用,妻子外出打工
1998年,26岁的阿新经人介绍认识了来自外省的打工妹阿英(化名),两人很快发展成为恋人关系,而且不顾家人的反对,很快办理了登记结婚手续。
婚后6年内,阿新和阿英先后生育了两个孩子,这让阿新更是疼爱妻子,家务及农活几乎自己揽完。他们就这么幸福地过了10年,随着孩子的长大,家庭开销也日渐增大,阿新想到了外出打工,让阿英留在家里带孩子,可阿英不愿意,坚持要外出。阿新想想也有道理,在家里不仅要带好两个孩子,还要兼顾粗重农活,于是同意阿英跟随村里人到广东打工挣钱补贴家用。阿新没想到,妻子这一走,就走了6年。
4年无音讯,丈夫心死欲离婚
刚开始,阿英还隔三岔五打电话回来,后来,慢慢的电话变少了,有时接到阿新和孩子的电话也显得很不耐烦。
2010年春节,阿英突然回到家中,并向阿新提出了离婚要求,阿新不愿相信妻子如此绝情,更不希望家庭破裂影响孩子,因此,他坚决不同意离婚。然而,阿英在家里仅住了一个星期后又离开了,之后,她在什么地方,从事什么工作,阿新一无所知。为了找到妻子,阿新曾好几次到几千公里之外的阿英娘家,可阿英的父母都说,女儿没往家里打过电话,他们也不知道女儿的去向。如今4年多时间过去了,妻子既没有寄回一分钱抚养孩子,也没有一个回应,阿新决定结束这段婚姻。
律师:在女方户籍地或常居地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依法公告送达
阿新一直找不到妻子,这婚怎么离?怎么要求她承担其中一个孩子的抚养费用?他感到很茫然。
广西典圣律师事务所的陈兆福律师建议说,类似阿新这样的情况,他可以向女方户籍所在地,或是经常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如女方下落不明的,无法联系上其本人的,法院会采取公告形式送达,并依法作出判决。
(记者 陈凤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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