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的有关规定和市委办公室《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的实施细则(修订本)》(玉办发〔2001〕66号)的精神,经市委同意,现将覃小滨、谢钢两位同志拟提拔任用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任用人选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4年2月2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7000;联系电话:0775-12380-1)。
公示名单如下:
覃小滨,男,1973年11月生,壮族,籍贯广西兴业,199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拟提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谢 钢,男,1969年12月生,汉族,籍贯广西博白,199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博白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拟提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群众如实反映拟任用人选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玉林市委组织部
201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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