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玉东新区龟山公园、湿地公园(Ⅰ、Ⅱ、Ⅲ标)、狮子山公园相继建成并向市民开放,为规范公园秩序,营造优美、整洁、安全、有序的游园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公园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文明游园,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杂物,禁止携带各种宠物进入公园。
二、禁止擅自营火、烧烤、宿营、垂钓、游泳、放飞行器。
三、爱护花草树木及园内一切设施,不攀树折枝,不采花摘果,不踩踏草坪;损坏树木、设施等公共财物的,必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的,由公安机关或有关主管单位依法处罚。
四、禁止非法私设摊点、摆卖经营。
五、禁止除老、幼、病、残专用车和作业车外的其他车辆入园。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望广大市民严格遵守,为他人也为自己创造一个安全、良好的游园环境。
玉林市玉东新区市政市容局
2013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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