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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请于下月20日前缴交

2013-11-27 09:37:50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梁桂香

(原标题:社保费请于下月20日前缴交)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参保单位和个人必需按时足额缴交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了确保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请于2013年12月20日之前,在玉州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含个体工商户、采取灵活方式就业人员,续保人员)缴交2013年的社会保险费(含历年欠费),逾期的将按规定加收利息和滞纳金。
   (记者 梁桂香)

责任编辑:覃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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