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筹钱修路,村民自建公益性公墓 每穴坟地收取3000元,所得收入将用于村道硬化等 当地民政部门:未经审批,属违规行为)

公募一角
坑洼泥泞的村路严重制约了村屯的经济发展。为筹钱硬化村道,村民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在该村民小组所属山地兴建公益性公墓。按规划,凡在公墓添加坟地的村民,需向村小组办事筹委会缴纳一定费用,这些费用将用于村道硬化等公益事业。村民的做法是否得到当地有关部门支持?这一模式是否值得在当地推广?日前,记者带着疑问前往实地调查。
为村谋发展 村民满腔热情建公墓
记者辗转联系到最先提出兴建公益性公墓想法的陈组长,他向记者证实,该组村民经集体讨论决定,前段时间开始在该组所属的一个山岭上兴建公益性公墓,占地面积约100亩。为有效管理公墓,村民成立了相应的办事筹委会,他是成员之一。
谈起建立公益性公墓的目的,陈组长说,多年来,这里的村民靠耕种农田为主,村里没有其他经济收入,村道坑洼泥泞,村容村貌建设较落后。2010年,村里改选,他因在海南当过几年兵,见多识广,被村民选为新一任组长。他亲身体会到,村道不硬化,不仅出行不便,就连收稻谷的运输也让村民十分头疼。而多次“招商引资”失败,也坚定了他硬化村道的决心。
陈组长告诉记者,他多次带外面的老板察看距该村1公里外的山岭,希望对方承包山岭坡地种树,但对方看到山岭坟墓众多,担心村民上山祭祖踩踏破坏树苗,纷纷打了退堂鼓。
“按农村的习俗,殡葬首选仍是土葬,如果任由村民自选坟地,乱葬坟、越界建坟等现象将会越来越突出。选一处荒岭建公墓,规划用地,不仅方便管理、减少村民因坟地引起的冲突,而且有利于其他林地的建设。”陈组长说,他一直在考虑建设公墓的事宜。今年中秋节,趁着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过节的机会,他召集村民讨论兴建公益性公墓相关事宜,至第二天凌晨才达成一致意见,村民同意兴建公益性公墓。目前,除了山岭原有的70座旧坟,已新建了100多座新坟。
新坟安编排号,公墓雏形已现
记者看到,根据张贴在一间泥房围墙处的告示:凡在该公墓添加墓地的,每穴18平方米,收取3000元……收取的钱,除用于相应开支外,将全部用于道路建设等公益事业。陈组长告诉记者,办事筹委会目前共收到10多万元,筹到40万元,他们将召集村民着手讨论村道硬化一事。
当天中午12时许,在陈组长带路下,记者沿着狭窄、坑洼不平的小道,走至约1公里外的山岭脚下,远远看到山上已开辟出一大块山地,上面新迁了不少新墓地,有数名工人在山岭进行新墓地的兴建工作。据介绍,他们是新坟地购买者雇请来干活的。记者留意到,每一座新墓地都挂有一张红牌,上面对坟地进行编号,并写上由村小组开具的证明该坟地有效的说明。
对兴建公益性公墓,村民有什么看法?记者在山岭随机采访了几名村民,他们认为,虽然在公墓添加墓地要收费,但这些钱用于修路,他们大都赞成。一姓马的村民说,兴建公墓不仅能有效解决因跨界葬坟而引发的民间纠纷,而且节约土地,因祭祖引发的火灾也将得到有效控制。
当地民政部门:未经审批,属违规行为
村民的做法是否得到当地有关部门支持?这一模式是否值得在当地推广?当天下午,县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对此事不知情。
“村民的热情可以理解,但这样做不合法,兴建公墓需依法依规进行。”该负责人说,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应由村委会提出建设规划,并征得县级国土资源、规划、林业部门意见,再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上报市民政部门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兴建农村公益性墓地。至目前,他们对村民建设公益性公墓一事不知情,该公墓显然没有经过报批。该负责人说,公益性公墓体现在“公益”方面,只能向本村村民提供墓地、服务,不得对外展开销售活动,该公墓收取费用显然不符合规定。
县民政局主要负责人表示,他们将针对这一情况,联合相关部门前去现场查看,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记者 陈君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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