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玉林新闻网
收藏网站 手机读报 新闻客户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页

两天“没忍住”准新郎长途车上猥亵妇女

2013-10-09 09:08:38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陈博 通讯员 李思晓 梁雁

   (原标题:两天“没忍住” 准新郎长途车上猥亵妇女)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陈博 通讯员 李思晓 梁雁)日前,贺州市一男子因在长途客车上猥亵妇女,在高速公路容县服务区被容县公安局十里派出所民警抓获,并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而按计划两天后他将迎来结婚的大喜日子。
   当天零时58分,雷某(女,平乐县人)拨打110报警电话,称其刚刚在一辆南宁开往贺州的长途客车上被一名陌生男子猥亵,请求处理。凌晨2时许,当雷某乘坐的客车开进容县服务区时,违法嫌疑人邹某(22岁,贺州市人)被容县公安局十里派出所民警依法传唤接受调查。
   经询问,邹某对其在客车上猥亵雷某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原来,在客车行驶过程中,邹某睡着了,当他睡醒后看见旁边的雷某也睡着了,一时冲动就亲了一下雷某的嘴。由于当时正值深夜,很多乘客都睡着了,而且车上没有灯光,邹某以为不会被人发现,心存侥幸地他又连续亲了雷某三下。这时,雷某惊醒了过来,意识到自己遭到猥亵之后,情绪十分激动,并大声呼喊。邹某见事情败露,便央求雷某不要报警,称自己过两天就要结婚了,未婚妻已有几个月的身孕。但是,怀孕在身的雷某遭到猥亵后全身都在发抖,而且担心受惊后影响胎儿,于是坚持报警。
   邹某还是一名技校的在读学生,这次专门从学校请假回来结婚。由于一时冲动猥亵妇女,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邹某自感对不起即将要成亲的妻子和家人,流下了后悔的泪水。

责任编辑:刘子扬
】 【打印投稿】 【推荐】 【举报】 【评论
相关阅读: 新郎 猥亵 妇女
  • 准新郎毒贩 未入洞房先进班房 (2016-12-03)
  • 准新郎婚前一周进班房(2016-12-01)
  • 被老乡蛊惑行窃 “准新郎”未进新房先入班房(2013-12-31)
  • 准新郎客车上猥亵妇女(2013-09-25)
  • “海归”新郎古装迎娶90后新娘(2013-05-04)
  • 玉林

    社会

    民生

    文体

    人居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广告 | 意见建议 | 版权声明 | 不良信息举报 | 招聘信息
    地址:广西玉林市民主中路6号 联系、举报电话:0775-2820239 玉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西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许可证号:4510920090001 桂ICP备05007957号-1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桂)字第10号
    广西网警虚拟岗亭 广西网警ICP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