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玉林新闻网
收藏网站 手机读报 新闻客户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页

女子网上“直播自杀” 警民彻夜大救援

2013-08-27 08:47:04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陈君铭

(原标题:女子网上“直播自杀”,警民彻夜大救援 经调查,“割腕”照片系去年拍摄,民警已对女子进行教育训诫)

黎某在网上所发帖子(网页截图)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讯(记者陈君铭)因感情问题解不开心结,网友“请叫我在路上”于825晚在红豆社区玉林论坛发表了一篇“直播自杀帖”,当即引起一场玉林网友的爱心大救援。网友纷纷跟帖劝说发帖者不要轻生,警方闻讯立即展开调查,并最终找到发帖者。然而让人始料不及的是,网友和民警都“白忙活”了,“自杀帖”原来只是一个“玩笑”:帖子里的那张牵动众人心的“割腕流血”照是发帖者去年的自伤旧照。

女子网上直播自杀?

网友彻夜关注开导

“我一点都不疼,一点都不,这点疼算得了什么?远远不如你给我的伤痛……罗先生,我恨你恨你恨你!!!!!”当晚1015分,一ID为“请叫我在路上”的网友以《血一滴滴的流下……》为题发帖,讲述其为情所困的痛苦,帖子里附上的两张割腕照片显示:发帖者的左手腕被割开一条裂口,地上流了一摊血。

“小妹妹怎么了,不要吓人呀。有什么事多多沟通解决。”“好好活着,不要冲动,一切烦恼和痛苦都会过去的!找亲人、朋友、同学、老师或者是知心网友谈谈心吧,你的痛苦他们会理解。记住,生命只有一次,你不为自己着想也要为父母着想一下,你的离开将会令他们痛不欲生!难道这是你希望的吗?”……帖子一经发表,立即引起众多网友关注,大家纷纷跟帖,苦口婆心劝说发帖者不要轻生。

当晚1019分,“请叫我在路上”跟帖回复称:“我真的生不如死……这种痛苦很难受很难受!”网友们见状都很着急,希望版主帮忙查出发帖者的ID地址,以便及时前往现场解救割腕自杀的女子。

17分钟了,快流干血了。查到地址没有啊?”当晚1033分,网友“锋言锋语”心急如焚地跟帖回复。

“楼主,你可千万别做傻事,想想你的家人和你身边的朋友!!!”当晚1038分,版主之一的“心静自然凉”也跟帖劝导发帖者。

截至当晚11时许,该帖子已有数千点击量,网友用各种方式对发帖者进行开导,查找发帖者的ID和所处位置的工作也在紧张进行中。


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并找到发帖者

当晚10时许,红豆社区管理员、玉林论坛版主等人迅速与警方取得联系,警方通过相关技术手段查到发帖者的ID所在地——位于教育中路一单位的宿舍楼。

11时许,红豆社区管理员、玉林论坛版主随东成、北辰派出所值班民警来到该宿舍楼。民警先后爬了几处楼梯,敲开多家住户的房门,但发现均不是发帖者的住处。警方通过进一步侦查,找到发帖者弟弟的联系电话,并通知其立即赶来带路。

12时许,发帖者的弟弟急匆匆地赶到现场,并带民警走上该宿舍东侧一栋楼的4楼某套房。房内没有灯光,发帖者的弟弟呼叫其姐姐的名字,一开始,没听到有人应答,民警马上做好破门进去救人的准备。但随后听到屋内有人应答,一穿睡衣的女子出来开门。“你没事吧?听说你要自杀,一家人都急死了。”见到姐姐,发帖者的弟弟上气不接下气地问。

女子告诉民警,要“割腕自杀”的不是她本人,而是与她同校的一个朋友陈某。陈某在其它地方割腕后,才来到她住处,并用她的电脑发帖和回复。“我是护士,已帮她做过简单的包扎处理。”女子说,陈某伤势无大碍后,已于当晚11时许由朋友接走,估计是返回陆川老家。

民警仍不放心,要求女子提供陈某的联系电话,女子在一张白纸上写上陈某的电话号码,可当拨打该号码时,却听到“空号”的提示音。女子让民警先回去,等有陈某的消息,她再跟民警联系。

找不到“当事人”,民警与女子的弟弟等人离开了现场。

真相大白:“割腕”照片系旧照

警方在现场展开调查的同时,网友也彻夜不眠地关注着此事的最新消息。

从女子房间出来后,民警经过进一步侦查,发现女子的叙述自相矛盾,便于26日凌晨2时许,再次来到女子住处,女子见到民警再次到来,非常尴尬。民警将其传唤回派出所询问,直到当天凌晨4时许,“自杀疑云”终于解开了,原来这只是一个“玩笑”。

经询问得知,发帖者黎某,是城区某医院护士,去年5月和男朋友罗某分手后,自己曾割腕自伤,后自愈。今年819日,黎某因解不开感情受挫的心结,在红豆社区玉林论坛注册ID“请叫我在路上”,并于8251010分将去年自伤的照片放到网上,不料引起众多网友的关注,还惊动了警方。

黎某承认其口中的“陈某”,其实就是她本人。据黎某介绍,自己与罗某分手后,内心十分痛苦,心结始终打不开,感觉没有人关心她,便在网上发帖,没想到会得到这么多网友的关心,这让她十分感动。对于自己的乱发帖行为,黎某已意识到错误,后悔不已,并写下了悔过书。

826上午,记者从东成派出所了解到,黎某的行为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情节轻微,警方经综合考虑,对其进行了教育训诫,黎某于当天中午离开了派出所,目前情绪稳定。


■后记

因感情问题,黎某将自己内心的痛苦搬到网上释放,或许连她自己也没想到,她所发表的帖子会引起这么多网友的关注,网友们的大爱、执着、行动等,无不传递着一股正能量,让人为之动容、暖心。事情结束了,但网上的议论还没有结束,一些好奇心重的人还想知道她更多的信息,一些感觉“上当”的人开始发泄对黎某的不满。对此,冷静的网友发帖表明自己的立场:“黎小姐没有因罗先生真自杀,但是网络上的漫天口水很有可能会把黎小姐真的淹死。请大家适可而止吧。”其实,网友们选择关注的,应该是她的未来,希望大家不要过多去纠结她的过去,让她能尽快恢复平静的生活。就连辛苦了一夜的值班民警,也更多的是给予黎某关心,希望其今后不要受到外人太多的干扰。

黎某的行为,虽非故意,但须引以为戒。对此,警方再次提醒,市民应文明上网,不要乱发帖,如果所发帖对社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将会受到公安机关的相应惩罚。

(线索提供人:一市民稿费50元)

责任编辑:覃维
】 【打印投稿】 【推荐】 【举报】 【评论
相关阅读: 自杀
  • 疑不堪借款压力 女大学生在玉林园博园跳江自杀(2018-08-20)
  • 给母亲留下遗书 90后客栈自杀(2018-08-08)
  • 玉城某小区一女子自杀身亡(2018-06-13)
  • 商铺门口被泼粪还不止一次 事发新民路(2018-06-13)
  • 几经徘徊 他还是从桥上跳了下去(2018-05-19)
  • 玉林

    社会

    民生

    文体

    人居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广告 | 意见建议 | 版权声明 | 不良信息举报 | 招聘信息
    地址:广西玉林市民主中路6号 联系、举报电话:0775-2820239 玉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西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许可证号:4510920090001 桂ICP备05007957号-1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桂)字第10号
    广西网警虚拟岗亭 广西网警ICP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