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房产公司:收取诚意金被处罚)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北流讯 近日,北流市一家房地产公司因要求有购房意向的消费者签订格式合同收取诚意金,被工商部门责令整改,并受到严厉处罚。
最近有消费者向工商部门反映,在购房时房地产公司要求与其签订一份“诚意金预约须知”,觉得很不公平。执法人员前往该公司调查后发现,这份“须知”中规定了预约购房的时间、范围、优惠让利的数额、获得让利的前提、预约诚意金的数额,最后还有“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的字样。因为这份“须知”是早就制定好的格式合同,并且几乎所有条款都是对房产公司有利的,消费者无法改动,这是典型的霸王条款。这一行为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于是执法人员当即勒令该公司进行整改,停止使用这份“诚意金预约须知”,并对其进行立案处罚。(赵子恒 胡朝明 李三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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