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利用远程视频指挥执行工作。

执行工作现场。
(原标题:玉林中院: 远程视频指挥执行)
“请你们严格按照已制定的搬迁方案依法强制执行,要维护好执行现场,注意人身安全。”6月4日上午,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文华对在玉州区执行工作的执行法官进行远程指挥调度。这是玉林两级法院首次使用远程视频指挥执行工作,这标志着经过近一年的建设,玉林市执行指挥中心进入了试运行阶段。
此次远程视频指挥执行,是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某分行与被执行人罗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某分行于2009年6月16日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向玉州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玉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责令被执行人罗某自动履行还款义务,但申请执行人罗某表示已无能力还款,要求法院拍卖其抵押给被执行人的房屋清偿案件债务。2009年11月20日,玉州区人民法院通过拍卖程序拍卖该房屋,买受人黄某富、黄某贵竞买成交,后买受人要求玉州区法院交付该房屋。为此,玉州区法院责令被执行人罗某及其家人搬出房屋内的物品,但罗某母亲陈某英以享有居住权为由拒不搬出。经执行法官多次做思想工作,陈某英仍不搬出。为了维护法律的权威及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玉州法院决定采取措施,组织了强制搬迁执行行动。
为了保障执行工作顺利进行,玉州区法院申请使用玉林市执行指挥系统,玉林市中院领导通过远程指挥系统对执行工作进行指挥。执行中,通过车载视频系统、单兵系统使执行工作动态在执行中心屏幕清晰显示,执行现场一目了然,连续五个小时的执行工作在指挥中心的指导下有序进行,各项工作得以顺利结束。
这次强制搬迁执行行动还与自治区高院执行指挥中心连接,自治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玉棠观看了此次执行行动,林副院长对此次远程视频指挥执行行动给予高度评价。他要求玉林市执行指挥中心继续完善各项工作,加快推进执行中心建设,早日投入使用,增强执行快速反应能力、提高执行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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