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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周年作品征集活动公告

2013-05-31 09:06:21

   2013年是中国—东盟建立战略伙伴10周年、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小企业商机博览(中国·玉林)(简称玉博会)10周年,第十届玉博会将于今年9月举行。玉博会以“中小企业大经济,玉林博览新商机”为主题,以“合作发展、共创未来”为宗旨,以拓展中国—东盟博览会效应为方向,在促进中外中小企业合作交流中发挥了重要的平台作用,是广西唯一一个与中国—东盟博览会同时诞生、同期举办、同步成长的配套展会,在广西影响力仅次于中国—东盟博览会,获评为中国政府主导型50强展会、中国最负盛名经洽会、2011~2012年度中国十大品牌展览会,是我市现代会展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博览会。为宣传10年来玉博会在促进中小企业合作交流、推动玉林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等领域的成果,展望玉林市会展经济的美好前景,中小企业商机博览秘书处面向社会开展玉博会10周年作品(纪念文章、感言、回忆、评论、口号、诗词楹联、书画、图片、视频和实物等)征集活动。
   一、征集时间
   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13年7月31日止。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作品,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具有参评资格。
   二、应征范围
   所有关心、支持玉博会的个人和机构,均可参加征集活动。
   三、应征作品
   文稿:突出玉博会作用的纪念文章、感言、回忆、评论、口号、诗词楹联等,体裁不限。
   反映玉博会的书画作品、图片、视频和实物等。
   四、应征办法
   1.应征者不需缴纳报名费。
   2.邮寄或直接送达地址:中小企业商机博览秘书处。广西玉林市城东办公大楼四楼,邮编:537000,咨询电话:0775-2833858,电子信箱:yl2833858@163.com。
   五、应征作品的评选和确定
   中小企业商机博览秘书处将邀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按照宣传价值进行评选,并确定获奖作品。
   六、奖励
   本次征集活动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
   二等奖5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三等奖20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鼓励奖30名,各奖励人民币200元
   获奖作品均颁发证书。
   七、相关声明
   1.因邮寄延误、丢失或损坏、误寄、网络故障、失窃或其它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中小企业商机博览秘书处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应征作品应是应征者原创且不存在权利瑕疵,作者以及作品提供者对可能涉及的侵权责任承担全部责任。
   3.中小企业商机博览秘书处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非营利性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4.未被评审采用的作品,应征者可自行取回,也可以通过捐赠、移交、收购、委托保管或其它双方达成一致的形式处理。
   5.通过邮件提交的获奖作品,应征者需补填《报名表》交中小企业商机博览秘书处存档。
   6.中小企业商机博览秘书处对本次征集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中小企业商机博览(中国·玉林)秘书处
   2013年5月22日

责任编辑:刘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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