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玉州讯(莫春梅 陈华) 喝酒误事一点不错,喝酒喝出刑事案,也不是新鲜事。被告人李某、梁某禄因为喝酒,失去理智,乱打他人,把自己也打进了监狱。
被告人李某、梁某禄于2012年6月开始在玉林某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参加汽车驾驶培训。同年11月12日22时许,两被告人在外喝酒后回学校,在学校门口及学生宿舍楼处,见到学校的学生在那里看他们,认为学生是取笑他们,便对学生随意殴打,后学校的保安前来维持秩序,也被殴打,造成学校秩序混乱。其中,5名学生被殴打致伤,经法医鉴定,均系轻微伤。
在审理期间,两被告人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给被害人、社会带来的危害,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玉州区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各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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