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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开心农场”要不得

2013-03-06 09:13:22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李岳青

本报2月27日刊登的《防洪堤竟成菜园》一文引起有关部门重视。日前,组织人员清除南流江防洪堤上的私人菜园、违章建筑物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李岳青)本报2月27日B2版《防洪堤竟成菜园》一文刊发后,引起了玉林市水利局的高度重视,并迅速开展清除南流江防洪堤菜园子和违章建筑物行动,保护江岸安全,还南流江两岸美丽的环境。

3月4日上午,记者来到玉林城区南流江沙牛江坝上游看到,市南流江防洪工程管理处的工作人员正在清理防洪堤上乱开垦的私人菜园和违章建筑物。

市南流江防洪工程管理处主任梁朝伟告诉记者,《防洪堤竟成菜园》一文刊发后,市水利局非常重视,2月28日,市水利局局长钟华召集市防汛办、市南流江防洪工程管理处、市南流江水政监察大队、苏烟水库水电管理处的负责人专题研究,部署玉林城区南流江、清湾江防洪堤内私人开垦菜园和违章建筑物的清除工作。当天下午,市南流江防洪工程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已经对南流江云香桥至城站桥两岸防洪堤内的私人菜园和违章建筑物进行了清除。

“近几日,我们将彻底清除清湾江防洪堤内的私人菜园、违章建筑。”梁朝伟说,希望在此开垦私人菜园和搭建违章建筑物的市民,尽快自行清除,否则将对此类作物和建筑物强制清除。他表示,为防止开垦私人菜园和搭建违章建筑物的非法行为抬头,市南流江防洪工程管理处今后将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保护南流江、清湾江防洪堤的安全,还南流江、清湾江两岸美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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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朝伟表示,根据《防洪法》、《水法》和《防洪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南流江防洪堤属于公用地,任何单位与个人都不得违规侵占,在防洪堤上擅自开垦种菜属违法行为。

去年下半年和今年初,市南流江防洪工程管理处也曾多次发出了通告,要求凡在玉林城区防洪堤管理范围内非法侵占、毁损防洪工程、搭建违章建筑物、种植作物的市民,限期将种植物、违章建筑清除干净,并平整好堤岸,恢复原貌。但一直没有人自行清除。

而一些关于“种植农作物护堤”的说法,显然是人们认识上的一个误区。由于市民在种植过程中不断地翻垦土地,容易造成河堤地表土壤松散。此外,在种植过程中使用的肥料如果流入河中,也会对南流江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更为重要的是,南流江湾角还是江南水厂的取水点,属于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承担着玉林城区十几万人的饮用水。

防洪堤属于公共设施,居民是不能私自占有的,像这种在防洪堤上开垦出来的菜园子,还是尽早“歇菜”的好。

责任编辑:钟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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