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玉州区法院对10件规避执行的案件被执行人的姓名、住址及欠债金额在媒体上进行了曝光,充分发动群众进行有偿举报与监督,这份“黑名单”再次展现了司法执行公开的力量。事实证明,“老赖”最惧怕阳光,10名涉案被执行人后来主动履行债务26.72万元。
“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集中进行现场法制教育,或者登报予以曝光,给长期不主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制造广泛的社会压力、信用危机和负面影响,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 吴仲进副院长说,这也是法院开展阳光执行专项活动的主要做法之一。
今后,法院将继续采取多种措施,不断拓宽执行公开的内容和方式,进一步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执行工作的公正、公开、高效,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升人民法院的司法形象和执行工作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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