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套的找“老中医”治病的骗局,由三对男女时分时合连番“上演”,至案发时竟得手了42万多元。令人关注的是,中招的为清一色中老年妇女,其中一人被骗走了23万多元。
主审该案的法官说,骗子频频得手,除了骗子“演技”了得外,受害者平时不关注有关新闻报道,防范意识差也有很大关系。
回放:老套骗术接连让5女士中招
去年2月9日上午,陆川籍的丘某莲等5人和玉州区的覃某军开着小车从陆川来到了玉林城区,和以前一样,他们开始在街上游荡,寻找下手的目标。
这一次,丘某莲驾驶汽车搭乘吕某英(女)、谢某玉(女)在前,罗某彬驾驶汽车搭乘覃某军、黄某英(女)在后,一起窜到玉林城区胜利垌建发街,盯上了骑着电动车从此经过的万女士。
丘某莲驾车靠近万女士,谢某玉下车假扮问路人拦停万女士,打听“老中医”的地址;吕某英则下车假扮路过且知道“老中医”地址的路人。两人以做好事有好报为由骗万女士上车陪同她们一起去找“老中医”。
在车上,吕某英把打听到万女士的家庭情况并通过手机告知黄某英。罗某彬即驾车超越丘某莲驾驶的汽车,在玉林城区园滨街某宾馆附近的一幢居民楼前停下。黄某英下车假扮“老中医”的孙媳妇等候,罗某彬、覃某军在附近望风。当吕某英带万女士来到后,黄某英利用同伙事先传递的信息蒙骗万女士相信“老中医”能预知福祸,让万女士愿意拿出钱财来做法消灾。
丘某莲驾车与谢某玉、吕某英一起送万女士回家拿现金、首饰和存折后,到银行取钱,而罗某彬、覃某军、黄某英驾驶另一辆汽车跟在后面接应。将万女士的现金35300元、黄金首饰(价值18186元)和旧版人民币970元骗到手后,黄某英等人想办法支开万女士,携带骗得的财物逃跑。
当丘某莲等6人为又得手一票而得意时,完全没料到他们的一举一动早进入了玉州警方的视线。次日,玉州警方兵分多路,展开全面抓捕,丘某莲等6人悉数落网。
警方深入调查发现,同样的找“老中医”治病的迷信诈骗,丘某莲这伙人时分时合,已连番“上演”多起。经法院查明:
2008年12月11日上午,丘某莲、覃某军伙同他人一起窜到玉林城区,骗走了梁女士24050元。
2010年5月21日上午,丘某莲、谢某玉、黄某英、罗某彬窜到玉林城区,骗走李女士72500元。
2010年10月9日上午,丘某莲驾驶汽车伙同他人窜到北流市,骗走了颜女士235349.47元。
2010年12月6日8时许,谢某玉、黄某英伙同他人窜到玉林城区骗走了田女士的41000元。
判决:6人犯诈骗罪悉数领刑
今年5月11日,玉州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丘某莲等6人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9个月至缓刑不等,并处罚金8万元至2万元不等。
宣判后,丘某莲、谢某玉、黄某英、罗某彬不服,提出上诉。近日,该案二审在市中院开庭审理。
法庭上,丘某莲、谢某玉、黄某英、罗某彬只认被抓前一天所作的1起案件,其余的都不认,丘某莲还称,自己有自首的情节。
在多次参与作案中都扮演了“问路人”的谢某玉,每次都是哭哭啼啼地向被害人说,家里孩子重病,试过很多办法都不管用,这次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老中医”身上……用眼泪迷惑受害者,这一次她在庭上也扮可怜哭诉,“自己的孩子还小,请法官尽快放我出去。”
对于丘某莲4人上诉理由,法院经审理核查认为,原判认定丘某莲、谢某玉、黄某英、罗某彬所参与的犯罪事实,均有相关被害人陈述、辨认笔录以及有关银行领款凭证证明,且各被害人陈述行骗人在诈骗时所使用的方法、手段基本一致;各被害人陈述的取款时间、地点、金额与有关领款凭证相吻合;各被害人还表示由于与行骗人近距离接触,能辨认出行骗人,公安机关据此组织被害人进行辨认,整个辨认过程符合法定程序,辨认结果客观真实。
丘某莲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仅供述其参与诈骗被害人万女士的事实,没有如实供述其参与诈骗梁女士、李女士、颜女士的事实,故此,其行为不符合自首的构成要件,不属自首。
近日,市中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