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陆小青) 最近,博白县通报了对一起违反换届选举工作纪律案件的处理结果,该县大坝镇久福村村委主任邹异欢和党员邹建林在今年5月村党支部选举出席镇党代表时,存在拉票贿选行为,博白县纪委、博白县委组织部报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依法罢免邹建林大坝镇第十三届党代表大会代表资格,依法罢免邹异欢大坝镇第十三届党代表大会代表、大坝镇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博白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资格,并取消其久福村村委会主任候选人资格。大坝镇党委分别给予邹异欢、邹建林留党察看两年处分。这起案件的查处,充分体现了我市对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的坚决态度。
据了解,今年年初,邹异欢出谋教唆邹建林以送钱给党员的方式拉票贿选,以达到让邹建林在今年村“两委”换届中当选该村党支部书记的目的。2011年4月份的一天,邹建林通过刘×奇、刘×勇、邹×光,按每人500元把钱送给刘×雄、刘×耀等6位党员,请求他们在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时选邹建林当村支书。在2011年5月25日选举大坝镇第十三届党代表时,通过刘×勇等6位党员的非法拉票活动,把邹建林作为另选人,致使邹建林当选为大坝镇第十三届党代表大会代表,为邹建林下一步能当选村支书做前期准备。邹建林拉票贿选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今年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玉林市委有关换届选举纪律,造成了恶劣影响。8月初接到群众举报后,博白县委高度重视,博白县纪委和博白县委组织部及时对此事进行调查,并作出上述处理决定。
今年是集中换届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专门制定了严肃换届纪律的“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要求,自治区党委和玉林市委也相继出台了“四要四不准”和“玉林市防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行贿受贿行为十条规定”,并在各级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博白县大坝镇久福村这起拉票贿选案件,触碰了换届纪律这条“高压线”,所以会受到严肃查处。玉林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村“两委”换届工作现已陆续展开,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用这起案件加强警示教育,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定党性立场,严守组织人事纪律和选举纪律,旗帜鲜明地坚决反对换届选举工作中的不良风气,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各级纪检部门和组织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换届风气和纪律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对换届期间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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