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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中院成功调解一起重大刑事案件

2011-02-23 11:07:19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王 翔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玉林讯  福绵管理区新桥镇旺村黎姓村民和霞山村朝荔李姓、杨姓村民相邻而居,几代人都和睦相处,互相通婚。但所有的平静均因2008年发生的一起宗族械斗而彻底破裂,几年来两村村民互不来往,已通婚的男女不准探亲,不准互通信息,否则将被村里所唾弃。

2008年6月22日中午,新桥镇旺村黎姓学生与同镇霞山村朝荔自然村学生因游泳引起打架。当天晚上,两村的学生又在新桥一中打起来,有一名学生的头部被打伤。旺村黎姓村民听说这件事后,认为是朝荔村的村民殴打其村学生,即聚集了几十个村民来到新桥一中。两村村民各自准备好水管铁等械具,不理新桥镇人民政府、新桥派出所干部的劝阻,双方召集了几百人在朝荔村叠捻塘三岔路口大打出手。被告人杨万富等人持猎枪将旺村人黎天修、黎彬林当场打死,被告人李烈海、李烈福等人持水管铁及木棍将旺村人黎承平打成轻伤。

案件发生后,两村关系马上降温,小摩擦不断发生。旺村村民不服处理,曾多次到政府上访、缠访,还在政府门口将一名维持秩序的国家干部打伤。该案经玉林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后,双方当事人均不服,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7月2日发回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在重审期间,在主办法官和法庭领导共同努力下,经过几个月时间的调解,双方当事人于2011年1月18日达成了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协议,两村村民代表在签订协议后握手言和,称以后两村一定冰释前嫌,一定会搞好关系,不再阻碍两村村民相互来往。

从头到尾经历该案的玉林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唐主任感慨地说:“这个结果来之不易呀,政府解决了一件头疼的大事,为两村村民解开了死结,促成了他们和好。”   

责任编辑:蒋飞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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