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玉林新闻网
收藏网站 手机读报 新闻客户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页

玉州区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达8成

2010-03-05 10:56:22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梁桂香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讯(记者 梁桂香)去年南观社区的苏阿姨购买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前因肺炎住院,报销时享受了最高支付待遇共4万元,减轻了因生病带来的经济负担。记者从玉州区医保管理中心了解到,今年辖区范围内的居民须在本月底前办理续保、缴费等相关手续。

据玉州区医保管理中心的宁主任介绍,2009年玉州区共有6万多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80%。其中,享受住院报销的居民共2306人次,统筹支付354万元,享受意外伤害门诊费报销的学生有134人。其中,南观社区的苏阿姨,垌口社区的陈姓市民以及一位张姓学生均在去年获得了最高支付待遇。今年,居民随时可以办理参保登记,但是办理续保缴费等相关手续的须在本月底前完成。

玉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一、参保范围和对象

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镇居民、少年儿童和在校学生(含高等学校、民办职校、职业高中、中专、技校、中小学以及幼儿园学生)都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参保方式

1、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所在学校在每学期开学时统一由学校整体代办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2、其他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家庭为单位,凭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劳动保障事务站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对已参保的居民,凭“医保证”到所在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劳动保障事务站办理续保缴费手续。

三、缴费标准

四、缴费时间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度一次性缴纳。每年1月至9月为新参保居民办理当年参保、缴费的时间。每年9月1日至12月28日为已参保居民办理续保缴纳下一年度保费的时间。
参保居民未按时足额缴纳下一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下一年1月1日起自动停止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3月31日前补足欠费的可恢复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逾期仍未缴纳的,视为自动退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再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按新参保人员办理手续,医保待遇等待期为6个月。

责任编辑:刘子扬
】 【打印投稿】 【推荐】 【举报】 【评论
相关阅读: 玉州区 医保

玉林

社会

民生

文体

人居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广告 | 意见建议 | 版权声明 | 不良信息举报 | 招聘信息
地址:广西玉林市民主中路6号 联系、举报电话:0775-2820239 玉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西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许可证号:4510920090001 桂ICP备05007957号-1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桂)字第10号
广西网警虚拟岗亭 广西网警ICP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