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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玉林市残疾人高质量就业

时间:2021-11-29 08:24:54 来源: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作者:匡昭梅 林华民

【阅读提示】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格外关心残疾人群体,他明确强调,“残疾人事业一定要继续推动”,要“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十三五”以来,玉林市残联党组、理事会多措并举促进残疾人就业,全市残疾人就业状况保持稳定。截至2021年10月底,全市城乡残疾人新增就业超过1.5万人,在全市持有残疾人证的就业年龄段的7.59万城乡残疾人中,已有3.03万残疾人就业。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为残疾人描绘了美好蓝图。我们将牢牢把握“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政策,进一步提升精准就业服务供给能力,多措并举推动玉林市残疾人高质量就业。

继续推动就业惠残政策落实

围绕“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目标要求,结合玉林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出台玉林市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及配套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协调作用,推动各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压实部门协同责任,建立完善残工委成员单位、玉林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信息对接、协商研判和风险应对处置机制,落实就业促进惠残政策兑现及协同稳定残疾人就业。

继续推动按比例就业纵深发展

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是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主渠道。要加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执法检查力度,推动用人单位依法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完善和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若干措施,优化残保金征收,切实降低用人单位成本。规范使用残保金,加大对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激励力度;加大对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支持;加大对残疾人培训的投入支持。加强残保金和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社会监督,优化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等政务服务。积极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

继续推动多种就业形式顺势而为

协调落实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依托残疾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优惠政策有效衔接,建设阳光助残就业基地,辐射带动残疾人就业增收。积极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和灵活就业。对符合条件首次创业的残疾人、残疾人举办的小微企业和盲人按摩机构给予财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培育典型引领,带动残疾人个体就业创业蓬勃发展。

在扶持发展残疾人个体就业创业中,着力发挥“头雁”效应,扶持一个带动一批。支持爱心企业建立辅助性就业机构,着力解决难以进入就业竞争市场的重度肢体、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就业。积极培育和扶持发展互联网+、居家就业等新业态残疾人就业模式,稳步扩大残疾人就业规模。

继续推动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充分就业

强化惠残就业政策优先供给,对自主创业、个体灵活就业的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优先给予政策补助及扶持。定期组织举办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专场招聘会,为残疾人高校毕业生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积极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推荐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多渠道解决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

继续推动就业援助创新发展

精心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有针对性开展专项就业援助服务。加强与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联系,拓展困难残疾人就业帮扶面。创新开展“联百企,助百家”、残疾人就业服务“进社区”“进村屯”“进企业”“进残疾人家庭”等专项就业服务,切实帮助困难残疾人就业。加强宣传引导,多渠道宣传残疾人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和残疾人就业创业先进典型事迹,帮助残疾人知晓政策和运用政策,营造关心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社会氛围。

继续推动职业技能培训供给

以提高农村贫困残疾人种植、养殖、手工加工等技能水平为目标,多途径、多形式开展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企业自主培训、组织残疾人参加人社部门免费培训的方式,对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多渠道进行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修订完善《玉林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管理办法》,推进我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化管理。

继续推动就业服务精准度

持续推进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转变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职能,实现残疾人就业服务的专业化、标准化。积极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强广西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网使用。将残疾人就业与职业技能培训实名制工作纳入残联绩效年度目标强化管理,指导和督促县(市、区)加大对残疾人就业实名制信息研判应用。不断完善和规范政府购买残疾人就业服务,缓解残疾人就业服务供给能力不足的问题。

原标题:推动玉林市残疾人高质量就业

责任编辑:梁琪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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