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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错过!广西继续实施幼儿教师学历提升计划,共招生1000人

时间:2021-08-24 08:51:46 来源: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作者:陆小青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陆小青)日前,记者从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精神,根据国家、自治区关于高职扩招的有关精神,为全面提升自治区幼儿园教师学历层次和专业素质能力,自治区教育厅决定继续实施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

招生对象为具有广西户籍,且从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1年以上(含1年)的区内幼儿园及幼教机构任教教师或保育员。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和2021年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含录取后不报到考生)不得报考。

招生高校为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具体办学点设置如下图):

招生专业为学前教育。学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8月25日至8月31日,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普通高考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户口本、有效居民身份证;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证;在职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现场交验材料等流程,所有报名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网上报名后,考生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或其指定报名站交验材料。

网上报名阶段,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报名时间内,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进入“2021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路径为“首页—系统导航—考试报名—2021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免收报名费。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指定的工作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或其指定报名站交验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留存复印件备查,原件退回给考生。逾期不再接收考生有关材料。

报名考生均需参加测试。测试由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牵头组织各招生高校开展联合测试,成绩互认。测试工作于2021年9月15日前完成。具体测试时间、地点由招生院校确定并在学校官网公布的招生简章中明确。

测试形式与内容,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开展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测试。文化素质测试内容为文化基础知识(含语文、数学、英语),测试范围依据教育部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司2017年8月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中语文、数学、英语教学大纲确定。职业技能测试内容为幼儿教师教育教学技能。

荣获自治区级(含)以上技能大赛奖项考生可免试入学。

此外,考生须于9月24日10:00至9月27日10: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的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路径为“首页—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投档录取时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为准,未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本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首次登录时,考生使用本人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成功后须立即修改密码。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3所院校,填报志愿专业为学前教育,志愿填报模式为顺序志愿。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于9月28日至29日进行投档录取。招生院校须于录取结束当天在学校官网公示录取结果。

对录取学生的培养管理,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的原则,采取工学交替的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工学交替等弹性学习形式和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周末、节假日、寒暑假以理论教学为主,平时工作期间以实践教学为主。有关高校按照幼儿园教师培养目标专门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录取的学生在2021年秋季学期入学,具体时间由培养高校通知。学制3年,学习年限为3-5年。学费标准按各招生高校公布的经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生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学生资助等按全日制高职学生有关政策执行。

原标题:自治区教育厅继续实施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 8月25日至31日,符合条件的考生可进行普通高考报名

责任编辑: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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