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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交社保费逾千万 法院裁定强制执行

2018-09-24 10:17:53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记者 陈梅 通讯员 覃坤

公司经营不景气,停缴职工养老保险,陆川两企业为此欠交职工社会保险费及滞纳金1300余万元。近日,陆川县社保局提出强制执行申请,陆川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

企业欠交职工社保费1300余万元,社保局申请强制执行

陆川某机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和某农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为范某。2010年以来,因制造业不景气,两公司经营状况不佳,资金周转困难。为保障职工工资正常发放和企业正常运转,两公司只按时足额缴交了职工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四险费用,养老保险费则自此开始停缴。

其中,机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共欠缴职工社会保险费本金596余万元(绝大部分是2013年1月1日起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其中个人部分为174余万元,公司已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但既未缴交到县社保局,也未足额保留在公司账户),滞纳金140余万元。农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则欠缴职工社会保险费本金464余万元,滞纳金103余万元。

2018年以来,陆川县社保局多次催缴无果,并查实两公司的银行存款余额远不足抵缴所欠社会保险费,遂于8月28日向陆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两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及滞纳金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陆川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裁定。据了解,目前,该裁定已生效。

法官: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法官表示,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按照《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记者 陈梅 通讯员 覃坤)

原标题:欠交社保费逾千万 法院裁定强制执行法官: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交社会保险费

责任编辑:李家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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