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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山寨”瓷砖胶 查处没商量

2018-09-19 09:15:51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记者 陈立萍 通讯员 陈美容 周泽恩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陈立萍 通讯员 陈美容 周泽恩)日前,玉林市工商局中工分局查处一起因侵犯“NIU YUAN牛元”文字、拼音“注册商标专用权案,没收当事人带有”NIU YUAN牛元“文字、拼音商标强力型瓷砖胶60包,并作出行政处罚。

7月9日,市工商局中工分局执法人员接到12315系统举报转来的上海牛元工贸有限公司的投诉书,投诉当事人周某某在玉林市玉州区某村某某号涉嫌经营假冒带有该公司注册商标“NIU YUAN牛元”的强力型瓷砖胶。该分局接到投诉后立即依法对投诉的商铺进行检查,并于7月13日经玉林市工商局批准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明:周某某于今年6月20日始至案发时止,以每月500元的价格租赁玉林市玉州区某村某某房屋经营水泥、石粉等建筑材料,在6月22日以每包8元的价格购进150包标注上海牛元工贸有限公司注册商标“NIU YUAN牛元”的强力型瓷砖胶进行销售,以每包10元的价格销售了90包,违法经营额1500元。剩下的60包强力型瓷砖胶存放在玉林市玉州区某村某某经营场所。另查明:“NIU YUAN牛元”文字及拼音商标是上海牛元工贸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注册人“上海牛元工贸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牛元工贸有限公司在今年7月13日出具的鉴定意见书证实周某某销售的带有“NIU YUAN牛元”文字及拼音商标的强力型瓷砖胶不是上述公司生产或授权生产的产品,属假冒该公司“NIU YUAN牛元”文字及拼音注册商标的产品,周某某对上海牛元工贸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意见书无异议。于是市工商局中工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以下处罚:对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没收带有“NIU YUAN牛元”文字、拼音商标强力型瓷砖胶60包,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

原标题:卖“山寨”瓷砖胶 查处没商量

责任编辑:李家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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