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县城区鑫园宾馆,位于博白县人民北路,管理单位为博白县城区鑫园宾馆,建筑高度为27米,地上9层,建筑总面积约为2025平方米,属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其中1层为大堂,2至3层为餐饮,4至5层空置,6至9层为客房。主要消防设施有: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灯、建筑灭火器等。该单位存在以下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
1、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损坏率超过3 0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 二) 项的规定, 适用于《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第6.1.3.5条;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处于故障状态,不能恢复正常运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适用于《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 -2006)第6.1.4.6条;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处于故障状态,不能恢复正常运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适用于《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第6.1.7.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