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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情挽救 检察官助迷途少年重返校园

2018-04-02 15:24:14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记者 陈凤秀 通讯员 朱舒灵

“谢谢你们对我的关心,我再也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了,回到学校一定努力准备高考复习,争取考上理想大学回报社会。”3月15日下午,从看守所出来与检察官们挥手道别时,邹某某泪如雨下。

办理释放手续后,检察官把邹某某带出了看守所门外

在校生因琐事砍伤他人

2017年10月8日零时许,博白县某中学高三学生邹某某在博白县某KTV门口处因琐事与黄某、曾某(16岁)等人起争执,并被黄某、曾某等人殴打。心有不甘,邹某某继而持刀将黄某、曾某等人砍伤。经鉴定:黄某所受损伤程度评为轻伤二级,曾某所受损伤程度评为轻微伤。

今年3月初,这起故意伤害案从公安机关移送至博白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审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邹某某的家长找到了承办该案的未检科科长陈丽秋,哭诉说17岁的邹某某马上就要参加今年6月的高考了,时值高考复习的冲刺时刻,突然闯了祸被公安机关带走,希望检察机关能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让他早日重返校园复习以顺利参加高考。

检察官真情调解

促涉案双方握手言和

了解邹某某的情况后,陈丽秋主动联系了被害人黄某、曾某及其家属。在陈丽秋的主持和劝说下,涉案双方均表示愿意调解。邹某某家属当场向被害方赔偿了2万元,被害方都表示对邹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双方握手言和。“谢谢检察官的调解,这事终于处理好了,我也安心外出务工了。”被害人黄某激动地说,因为这事,他已经在家半年没有收入,签订调解书后他直接订了当晚往外地打工的车票。而另一名被害人曾某也在家长的陪同下返校上课。

依法办理变更强制措施,让犯错的孩子重返校园

3月15日上午,就这起故意伤害案中犯罪嫌疑人邹某某是否有羁押必要性,陈丽秋与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全体人员展开了讨论:该案中的被害人黄某和曾某也存在一定的过错,邹某某的家属已经对被害人进行了经济赔偿。邹某某的行为虽然涉嫌刑事犯罪,但他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没有社会危险性。变更强制措施,对他取保候审,让他早日重返校园复习参加高考,更能帮助他回归到健康成长的轨道……检察官一致同意陈丽秋的意见。

当天下午,陈丽秋回到办公室着手办理变更强制措施事宜,立马带领未检科干警带上准备好的材料赶到看守所驻所检察室,在看守所办理释放手续后,把邹某某带出了看守所门口。面对陈丽秋的语重心长,重新获得自由的邹某某百感交集。想到为了让他早点回归校园,少耽搁一些课程,检察官们来回奔波为他极力争取机会时,邹某某的眼眶湿润了。(记者 陈凤秀 通讯员 朱舒灵)

原标题:高三在校生因琐事起争执,殴打砍伤他人 真情挽救 检察官助迷途少年重返校园

责任编辑:李家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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