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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广东运回穿山甲 准备转手被抓获

2018-01-19 10:36:00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记者 陈凤秀 通讯员 杨毓军 程弋真

1月15日,容县森林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运输、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抓获了一名犯罪嫌疑人。

当天,容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得知容县杨村镇踏田村陈某某近期非法收购有一批穿山甲、鹰、毛鸡、果子狸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下午还准备从广东非法收购运输穿山甲回容县杨村镇贩卖。容县森林公安局立即进行周密部署,组织精干警力到现场布控,一举将准备出售穿山甲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抓获,并在他家中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活体)1只、涉案价值1.4万元,果子狸(活体)1只,疑似老鹰(死体)10只、毛鸡(死体)2只及其他野生动物活体和死体一批。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是容县杨村镇人,1月15日17时他驾车到广东省信宜市金垌镇径口圩,以一公斤1740元的价格收购穿山甲1只,并运输回到容县杨村镇家中,准备转手出售获取利润。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根据我国《刑法》第341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警方呼吁: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生态文明建设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需要大家共同参与。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物多样性从你我做起,请不要因一时的利益驱使,触犯国家的法律

原标题:从广东运回穿山甲 准备转手被抓获


责任编辑:杨莉(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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