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记者 陈立萍) “你好,我‘双十一’用微信支付买了一批小龙虾种,结果付款后对方却不发货怎么办?”……今年以来,类似的微信购物投诉咨询是玉林市民的投诉热点之一。“双十二”来了,玉林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注意,微信朋友圈购物有一定风险,购物交易要提高防范意识。
案例一:
与微商交易买到假货
今年“双十一”,消费者陈先生看中一台某品牌的手机。因微信朋友圈的微商价格比实体店优惠许多,于是他通过微信跟微商购买了一台手机。收到手机后陈先生傻眼了,手机与实体店的明显不同,陈先生怀疑买到假货。随后,陈先生想找商家退货,商家不同意。多次沟通未果,商家还把他“拉黑”了。
分析:
朋友圈购物要防范不法商家
“陈先生的情况并不少见。‘双十一’以来,不少消费者反映在微信朋友圈买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后,想找卖家提出质疑却被对方屏蔽或删除。”玉林市工商局12315消费投诉举报中心副主任黄翔宇表示,在微信朋友圈购物存在一定风险。目前,微信卖家只需要注册一个微信账号就可以“开店”,大部分个人注册的微商没有实体店、营业执照、信用担保等。而且微信购物大多属于私下交易,多数消费者无法确定卖家真实信息,购物也没有相应的消费凭证,一旦出现购物纠纷,微商直接删除好友或更换账号,消费者就很难维权。
玉林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要提高防范意识,尽量不要选择身份信息等不明的陌生微商进行购物交易,避免出现纠纷后想维权也无法找到责任主体。在微信朋友圈购物时最好注意对微商的真实身份、联系方式、地址等真实情况进行甄别,对于价格过低的商品要谨慎购买。在商品出现问题且无法与商家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及时向当地工商部门或消委会投诉。
案例二:
付款后商家失联了
今年11月,消费者林女士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网上某卖家支付了2888元进行购物。然而付款好几天后,林女士一直没有收到商品。于是,林女士微信联系卖家催促发货,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复。打了款没有收到货,又联系不上商家,这可急坏了林女士。无奈之下,林女士只好向工商部门求助。
分析:
尽量使用货到付款或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
“像林女士这样的情况,维权难度也非常大。”黄翔宇表示,目前,随着微信支付的普及,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喜欢使用微信支付方式进行购物。其中一些消费者虽然通过正规网购平台选购商品,最后却以微信支付方式进行付款,这样的交易方式存在隐患。一旦碰上不法商家“拉黑”消费者,消费者即使投诉也会因找不到明确的被诉方,工商部门无法受理。
在此,玉林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网购最好选择正规的实体店或网购平台,在网上购物或微信朋友圈购物时最好选择货到付款或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方式进行结算,以最大限度避免风险和损失。
如果确实要通过微信支付购物,尽量选择安全可靠的有实体店或有营业执照的正规商家,同时注意保留支付的证据和索要发票等购物凭证,以便日后维权。
原标题:“双十二”来了 网购悠着点! 工商部门提醒,微信朋友圈购物有风险,购物交易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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