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在玉林市看守所的审讯室里,兴业县公安局办案民警向在押的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犯罪的嫌疑人陈某某出示了逮捕证,该局侦办的“11.9特大非法制造爆炸物案”随着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的归案,画上了一个句号。
一举捣毁制爆窝点,缴获10余吨非法爆炸物
2015年11月9日,兴业县公安局民警经过近一个月的秘密摸排,发现在该县葵阳镇葵中村中江自然村里有人在非法制造炸药后,迅速出击,一举捣毁这个制爆窝点,当场缴获硝酸铵成品及原材料10余吨。
当时,堆成小山似的土制硝酸铵炸药就堆放在村中央的一间旧屋里,现场触目惊心。这10余吨炸药一旦发生爆炸,方圆数百米将夷为平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将遭受不可估量的损失。
为了立即消除安全隐患,兴业警方就地取证后,迅速把这些土制炸药转移到爆炸物品存放仓库进行扣押保存,并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了走访调查。随着案件证据不断收集逐渐形成证据链,与涉案信息的不断汇总,案情渐渐地浮出了水面。
原来,这是本地人与外地打工人员互相勾结,为谋取高额利益而涉险作案。本地人为谋私利置全村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不顾,在村中非法制作炸药,而外地人收取一定报酬后,助纣为虐,为他人非法制作炸药提供了技术……
案发后,这伙犯罪嫌疑人已四处逃跑躲藏。专案组民警决定兵分三路出击,一组负责收集非法制造爆炸物案的证据材料;二组负责在本地调查涉案人员的踪迹,开展动员投案和抓捕工作;另一组则赶赴贵州省六盘水市,对逃回户籍地的外省涉案人员实施抓捕。
迫于压力,最后一名嫌犯投案自首
很快,办案民警分别在兴业县葵阳镇和贵州省六盘水市抓获了3名涉案犯罪嫌疑人黄某、安某某和朱某某,经过审讯,3人均供述了参与非法制造爆炸物的犯罪行为。办案民警顺藤摸瓜,分别于2015年12月和2016年3月之后又抓获了有涉案嫌疑的黎某某和黎某某2人。此时,该案还剩最后一名涉案人员陈某某潜逃在外。
两年来,办案民警的足迹踏遍兴业县各个乡镇,追捕和规劝工作一刻没有停止。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今年10月17日,迫于法律的威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主动到该局治安大队投案自首。面对办案民警,陈某某放松了一直绷紧的神经,并连声说道:“还是回来好,还是回来好,不用再东躲西藏了,不用再担惊受怕了。”
日前,经兴业县检察院批准,兴业县公安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执行逮捕。(记者 陈凤秀 通讯员 覃艳)
原标题:两年前捣毁一制爆窝点,缴获10余吨非法爆炸物
“11.9特大非法制造爆炸物案”最后一名嫌犯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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