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玉林新闻网
收藏网站 手机读报 新闻客户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页

教练送学员考试竟忘带驾驶证,结果……

2017-08-17 11:40:35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通讯员 林增崇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讯(通讯员 林增崇)8月16日上午,容县某驾校教练员黄某驾车送学员去考试时没有携带有效证件,被交警部门依法暂扣车辆。

当天上午,市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在省道212线陆川路口处开展勤务。10时许,民警在对一辆黄色教练车进行检查时,驾驶人黄某给交警递上工作证,工作证显示其为容县某驾校教练。交警请他出示驾驶证、行驶证,他在车内找了好一会,又打了一通电话,然后告诉民警自己没有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

为了逃避处罚,黄某再三请求执勤交警原谅。执勤交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认为其做法不仅对自己不负责,更给学员带来了不良的影响。随后依法暂扣教练车,对黄某处以100元罚款、记2分的处罚。

据了解,当天黄某驾驶教练车送2名学员到玉林市机动车考试场参加科目二考试,匆忙中没有检查是否随身携带有效证件。正是这一疏忽,给自己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原标题:送学员考试,忘带驾驶证 求情无果,被暂扣车辆,罚款100元、记2分


责任编辑:钟丹丹
】 【打印投稿】 【推荐】 【举报】 【评论
相关阅读: 驾校
  • 驾校女教练闯红灯撞伤人 负全责并承担所有损失(2018-08-08)
  • 车内容留他人吸毒 陆川一车主被拘留(2018-05-04)
  • 铲车司机“无师自通” 驾校学员提前上路(2018-03-30)
  • 长寿面慰问金送给百名八旬老人(2018-01-16)
  • 5年前的教练车事故引发官司一串(2017-08-23)
  • 玉林

    社会

    民生

    文体

    人居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广告 | 意见建议 | 版权声明 | 不良信息举报 | 招聘信息
    地址:广西玉林市民主中路6号 联系、举报电话:0775-2820239 玉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西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许可证号:4510920090001 桂ICP备05007957号-1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桂)字第10号
    广西网警虚拟岗亭 广西网警ICP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