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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争做中国好网民

2017-04-24 22:03:28 玉林新闻网 ◇黄佩华

◇黄佩华

时代发展的车轮碾出历史之痕,不论是从过往的鱼腹鸿雁,飞鸽传书,到现今的书信电话,再到网络的交流;还是从以前的互市,到现代的商业市场,至网络时代的购物交易,都表明网络已深深扎根于我们的生活。2013年中国网民的规模已达6.18亿。站在时光之流的两岸,透过庞大的网络“家族”,我们应看出,惟争做一个好网民,方可培育网络和谐之花,唱响网上主旋律。

“纸上谈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争做中国好网民”不是一纸虚无的凭证,更不是嘴边传唱的歌谣,只有行动才能展现它的力度和号召性。然,何谓“争做中国好网民”?依我之见,它是我们正确驾驭技术带来的变革,不让虚拟编织而来的网络操控我们的思想和生活,守法,道德,理智的一种有文明素养的体现。网络带给我们的满足感是我们上网的质量而非数量,是我们文明交流的深度而非频率。这一满足感同时要求我们守法于心中,提高自我素养,做合格的网民,共育网络和谐之花。技术与虚拟的交错缝合,不同的人性和思想在网络上叠加的高度和宽度很可能使网络世界更为混乱。为此,“争做中国好网民”更是网络时代在中国发展时对于大众的必然要求。

与理智同行,以责任护航,争做中国好网民。

郁达夫有言:“没有情感的理智,是无光彩的金块,而无理智的情感,是无鞍镫的野马。”在网络上网友们最易游走于正义感爆棚和同情心泛滥之中,无理智的情感也如脱缰的野马奔驰而出。人们往往化身为看似正义却被个人情感支配的“冷漠看客”,他们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抨击或指责,以为在网络上大肆评论而不用肩负责任。在“江苏女教师监考中去世”事件上,网络舆论指责学生平静做题的冷血,将他们称之为“学习机器”。这些网友脱离了理智的灵魂,以关爱之名关注“教师在监考中去世”这一事件,而忽略了事情的真相:所有学生都是背对着老师答题,未发现异状。其实这本身就是一种冷漠和不负责任的表现。自我揣度和情感至上是理智最大的敌人。柴静在《看见》中曾提过:真相常流失于涕泪交加中。这说明了无理智的情感往往会掩盖真相。网络让我们关注这些时事,但我们却应保持对不同论述的警惕,避免成为偏见的附庸。《语言腐败》一文中曾指出:“用攻击性的语言侮辱人,那是语言暴力,对无辜人士实施语言暴力,那便是语言腐败”。我认为网络舆论所带来的正是语言腐败,这显然与做一个好网民的要求格格不入。而网民的不理智,不负责任的言论是网络舆论的根源。故我们应与理智同行,以责任护航,争做中国好网民,还网络一片“碧水蓝天”。

坚守道德底线,争做中国好网民。

孔子曰“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但在网络飞速发展的时代偏偏有人挑战道德的底线,对利益持有一种病态的追求,企图利用网络捞取钱财。某网红为提升人气,追求更大的利益,直播捅马蜂窝被蜇进重症监护室,令人叹息。这正如于丹所言,没有道德约束的勇敢,是世界上最大的灾难。同时这也表现了一种急功近利的心理和畸形的财富观,成名观。网络给人提供了交往分享的平台,却不意味着网民可以通过如此恶搞去挑战人的道德底线。不义而富且贵,又有何意义?我不由得联想到“慈善公众号卷走白血病女孩的救命钱”这一事件。我们不得不思考,作为网民却利用网络进行诈骗的行为性质有多恶劣?没有道德可言的网络诈骗只会让人们慎用爱心,甚至逐渐冷漠。这两者的后果均是与做好网民的初衷相悖。那么在网络的功利诱惑前,我们就应把持住本心,坚守道德的底线,不被他人欺骗,也不欺骗他人。如此争做一位中国好网民,网络世界乃至社会文明都会多出一片净土,多一份和谐。

懂法,守法,遵法,争做中国好网民。

“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贝卡利亚如是说。法律没有时间和空间的界限。身为公民,在以网民的身份运用网络时,我们不应视法律为束缚。我国不仅出台《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这个法律,而且颁布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这一法规。可见即使在虚拟的网络世界,我们也不能企图钻法律的空子,以身试法。懂法是守法的基础,守法是作为一名好网民的衡量标准。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文明守法,方是正确链接网络的钥匙和防护自我的盔甲。若以法为向导,以法为罗盘,定能在偌大的网络世界中如水般潇洒自如,行走四方。不论其方圆变化。因此,争做中国好网民必须守法于心中。

正确对待网络带来的便利和驾驭技术带来的革新,要求我们全面提高自我。多一分理智的思考,别让人们的关系在网络中变得扁平和肤浅:多一分道德的把持,在心中坠一滴甘露,别让良知和善良越走越远:多一分法律的意识,别让犯罪的种子萌发长大:多一分文明的素养,别让网络成为野蛮人的战场……争做中国好网民,只需从点滴做起,日积月累,则如溶洞滴水,足以重塑一个世界。

人心比键盘更有热度,行动比鼠标点击和手机刷屏更有感召力,争做中国好网民,让我们共育网络和谐之花,唱响网上主旋律!

责任编辑:钟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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