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道路通行问题,兴业县蒲塘镇的梁某某与莫某某两家人互殴致8人受伤,为索赔医药费双方对簿公堂。
梁某某与莫某某相邻而居。梁某某家出入需从莫某某家旁边经过,因两家曾为道路通行问题发生过纠纷,加上莫某某家在屋旁建了围墙,致使道路缩窄,梁某某家便认为莫某某家是故意阻碍其通行,两家的怨恨因此越积越深。
2014年1月28日晚,梁某某家人从莫某某家门前经过,与莫某某家的两成员又因过道问题发生口角,继而引发两方家庭成员互殴。群架造成双方共有8人不同程度受伤。经法医鉴定,以上人员均为轻微伤。梁某某为此花去了医疗费4634.1元,加上误工费、护理费等经济损失费为6122.1元。双方经蒲塘派出所调解无果,梁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最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梁某某与被告莫某某两方均有过错。对原告的受伤损失赔偿责任,应由参与打架的各被告共同承担。鉴于梁某某与家庭成员参与群架,有共同过错,因此可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确定各被告应赔偿原告梁某某受伤费用损失的50%,即3061.1元。被告方的受伤费用损失,因各被告没有提出反诉,应另案处理。法院作出判决后,双方没有上诉,这起纠纷得以平息。(记者 陈凤秀 通讯员 李宗雄 陈榕秋)
原标题:通道纠纷 邻里互殴伤8人 均有过错各担一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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