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12月19日,从广西高级人民法院传来捷报,福绵区人民法院福绵法庭副庭长卢少波荣获“全区优秀法官”称号。这是福绵区人民法院自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以来,在抓队伍树典型中获得的又一重大殊荣。据了解,“全区优秀法官”每两年评选一次,全区共表彰30名法官。
自2014年6月至2016年10月,卢少波一共审结民商事案件641件。因办案突出,卢少波于2015年2月获“全区法院办案标兵”;2015年2月获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三等功;2016年2月获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嘉奖。他所负责的福绵法庭2015年1月亦被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集体;2015年2月获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嘉奖;2016年2月获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体三等功。
敢挑重担,为民解忧多办案
扎实办好每一起案件,是卢少波铭记于心的准则。2015年1月卢少波任福绵法庭副庭长,2015年福绵法庭共收民商事案件713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的44%,结案704件,未结9件,结案率达98.74%。其中卢少波本人收案146件,结案142件,结案率为97.26%。2016年1~10月,福绵法庭收案共407件,占全院民商事收案的33.6%,结案352件,未结55件,结案率86.3%,调撤215件,调撤率61.1%,其中卢少波收案294件,结案269件,结案率91.5%。
另外,福绵法庭与新桥法庭在2016年1月联合审理了涉及广西巨东种养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东公司)的案件共216件(1月5日立案,1月27日结案),这部分案件由卢少波主办。此系列纠纷案情复杂、牵涉面广,稍有不慎容易发生群体性事件。在处理巨东公司与养殖户纠纷时,卢少波大胆创新办案模式。一方面,充分发挥无缝对接司法协作机制的作用,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通力协作,与福绵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对各村落养殖户采取稳控措施。在工作中,他主动上门找群众调查了解,有时等到群众中午收工回来才进村工作。另一方面则从着重维护好养殖户的合法权益和盘活巨东公司资产角度出发,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为解决该类纠纷研究快速有效的非讼对策,并建议福绵区委、区政府协调巨东公司引入第三方接管或出租自有资产筹集资金,统一归口处理,避免进一步激化矛盾。区政府采纳建议后,迅速行动协调盘活了巨东公司资产,养殖户及时得到养殖款,及时消除了不稳定因素。现所结案件均已发生法律效力,妥善化解了该批群体性纠纷,有力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
一丝不苟,恪守正义办好案
“作为一名法官,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这是卢少波常挂在嘴边的话。
近三年来,卢少波主办的案件数量大、大案要案多、敏感案件多。在2014年,他主办了关于对巨东公司的诉前财产保全并进行风险评估;2015年带领全庭干警办理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472件,实现结案率100%;2015年~2016年主办农行与巨东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共216件,结案标的9000余万元,主办农行与大自然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124件,结案标的3000余万元,另外全庭审结了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200余件。
目前,这些案件均已生效,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从审理案件情况看,卢少波2014年、2016年审理的案件数均为福绵区人民法院第一,其所在的福绵法庭2014年~2016年审理案件数均位居福绵区人民法院第一。在他的带领下,福绵法庭无一案件上访,多项指标位居全院第一,无超审限案件,无案件被评为不合格案件。
正直廉洁,秉公办案树清风
在审判工作中,卢少波始终保持朴素情怀,廉洁办案,淡泊名利。他经常以“廉政无小事”告诫自己,严格遵守各项审判纪律、规章制度和廉政规定,工作上严要求,生活上低标准,时刻谨记最高人民法院的“五个严禁”,正确处理好与律师、当事人的关系,时刻从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中吸取教训,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立足自身实际,保持良好的审判作风,以实际行动谱写着人民法院公正执法的正气之歌。近三年来,卢少波同志及全庭干警均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情况,也无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的情况。
卢少波以认真严谨的态度对待每一起案件,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在平凡的岗位上,用自己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精神,维护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原标题:执著坚守法律的天平 ——记“全区优秀法官”福绵法庭副庭长卢少波











北流市平政法庭林杜法官有一部“超级热线电话”
插上“科技”翅膀 点亮玉林智慧法院新名片
陆川县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再上新台阶
玉林市集中宣判两起涉恶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