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玉州区人民检察院南江检察室成立以来,3名工作人员在化解社会矛盾、监督社区矫正等工作上成效显著,赢得各方赞誉。
刑执监督,维护法律尊严
社区矫正作为一项全新刑法执行方式,俗称“在家服刑”,在降低刑罚执行成本、增强改造效果、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周某,户籍玉林市玉州区,因交通肇事被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两年;矫正期限为2014年1月2日至2016年1月1日。但证据资料显示,周某自被列入社区矫正对象以来,一直未到户籍所在地司法所报到,行踪不明,脱离监管超1个月。根据现行的有关社区矫正的管理实行“户籍管理原则”,刑执办的工作人员多次来到辖区内司法所对其家属作出督促警示,并主动联系周某后,得知其一直在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打工。
“宣告缓刑后,以为只要自己不再犯错就算自我矫正,不知道还需要到司法机关报到,没意识到情况的严重性。”周某跟监察室的工作人员说道,并表示愿意在中山市小榄镇接受社区矫正。随后南江检察室先后联系了广东省中山市司法局、小榄镇司法所,为周某争取到一个在小榄镇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的机会。
化解纠纷,维护辖区稳定
2015年4月25日,南江街道云良村15队凌某铭和凌某强因道路纠纷争得不可开交,甚至大打出手。当事人之一凌某铭致电玉州区人民检察院派驻南江检察室寻求解决方法。检察官了解情况后,立刻意识到如不及时化解矛盾,可能会让事件冲突继续升级,成为刑事案件。南江检察室紧急调配人手,并联系南江街道维稳中心的工作人员一同前往现场并协商解决方案。经过三次组织协商,最终让本就是同宗兄弟的双方当事人握手和解。
类似这样的矛盾纠纷,南江检察室3名工作人员化解了许多。据悉,今年上半年南江检察室共接访、走访群众150多人次,认真听取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法律咨询,大力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同时依托地方政府、群团组织,走村入户,经常性、不定期地开设法律讲座、座谈会、联席会,多种渠道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仅今年1 至6 月,南江检察室就召开座谈会、联席会达20 次,参与化解矛盾和各类纠纷共17 件,协助当地政府介入重大项目跟踪服务共30 多次,有效防止涉法上访案件和破坏地方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
原标题:小小检察室发挥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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