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0日在玉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梁文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5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5年,我院在市委的领导和区高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强化改革创新,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为促进玉林发展、建设法治玉林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我院先后4次在全区法院有关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涌现出了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玉林市中院法警支队、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个人、广西首届最美青年卫士文惠新,全国优秀法官陈斌、全国五一巾帼标兵梁东丽等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全市法院获得省区级以上奖励的先进集体20个、个人42人。
一、强化司法职能,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新推进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法院工作的永恒主题。我院把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延伸审判服务职能作为衡量审判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不断增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功能。全市法院审结案件24703件,同比增加1772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6%,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4.43%。
1. 注重打击职能,推动平安玉林建设。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打击犯罪的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杀人、抢劫、毒品等各类严重犯罪活动。审结一、二审刑事案件3344件。加大对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审结自治区交通厅原厅长黄华宽等职务犯罪案件72件,有力地推动了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坚持宽严相济,对289人适用缓刑、管制或免予刑事处罚,对符合特赦条件的罪犯进行特赦,有效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推行量刑规范化、轻案快办、被告人出庭不穿囚服、刑事案件召开庭前会议制度等刑事审判方式改革,不断提高办案的质效。
2. 注重少年刑事审判,切实预防和减少犯罪。进一步扩大“玉林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辐射作用,分别在玉州区玉东小学和第八中学、容县实验第三小学创建三个法治教育基地。继续拍摄法治教育微电影,不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积极开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教育矫治工作,对82名未成年人缓刑犯进行帮教矫治。进一步完善预防犯罪预警机制、心理矫治机制、回访帮教机制和犯罪记录封存机制,广泛推行“判后寄语”做法,形成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立体矫正帮教体系,实现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常态化、制度化,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犯罪。全市法院审结未成年犯罪案件188件293人,同比分别下降16.21%、4%。
3. 注重和谐办案,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在深化“三大巡回法庭”,“三大调处中心”平台作用的同时,不断创新机制,强化案件调解,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延伸到基层,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如玉州区法院返聘退休资深法官参与诉前调解;容县法院成立“驻村联动调解办公室”;北流市法院成立“巡回审判站”;博白县法院建立“屯—村—镇—法庭”四级农村诉调对接网络;福绵区法院成立联合处理案件纠纷队等。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7566件,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审结民商事案件7929件,调撤率为45.14%,案件裁判自动履行率为91.75%。
4. 注重协调沟通,妥善化解行政纠纷。与市调处办、人社局等单位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实现行政诉讼与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切实加强案件协调工作力度,努力达成共识,促使当事人撤诉或行政主体改变具体行政行为,有效化解了矛盾。全面加强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其应诉能力。通过协调沟通,市政府出台了《玉林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行为,促进了行政纠纷案件的顺利解决,共审结一、二审行政案件280件。
5. 注重联动执行,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联动执行、财产查控系统的作用,对被执行人采取纳入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存款查控等措施,使一批执行案件得到有效执结。全市法院共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442人,并在玉林电视台进行公开曝光,共执结案件2887件,执结标的2.2亿元。在全区法院创新性建立法警协助执行快速反应机制,牵头组织与粤桂琼三省(区)九市法院健全深化执行协作机制。我市法院法警协助执行、跨区域协作执行的成功经验获区高院推广。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全国人大代表广西行考察团等,年内先后3次观看了我市执行指挥中心利用远程视频系统指挥执行案件,给予了高度评价。
6. 注重能动司法,服务地方发展。建立联系企业制度,组织法官深入走访辖区企业,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提出司法建议等,帮助企业防范和避免经营风险,预防和减少经济纠纷的发生。同时,对玉柴等重点企业的案件,认真做好风险评估和防控工作,采取妥善措施,确保了审判和执行的顺利进行,维护了企业的健康发展。全市法院共走访企业96家,向企业和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167条。此外,对如何打击和预防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进行认真研究,我院代表广西承担的全国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实证分析与对策研究》被最高法院评为优秀奖。
二、强化阳光司法,司法公信力实现新突破
深入推进阳光司法,采取有力措施,让“正义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得到实现”。
1. 突出抓好监督促公开,确保司法公正。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建立全市两级法院班子成员与人大代表结对联络制度,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和建议。我市法院与人大代表结对联络的做法,获区高院罗殿龙院长批示肯定。通过法院网络短信平台,定期向人大代表发送法院重大工作事项短信。同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人士旁听庭审、观摩开庭,监督执行现场,主动加强社会监督。共邀请社会各界人士451人次参加庭审旁听202件次,走访征求意见94次295人,召开座谈会36次256人。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51次。
2. 突出抓好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打造诉讼服务新平台。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度,进一步畅通立案渠道,提高立案工作效率。进一步完善全市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建设,使其成为融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的综合服务新平台。全面实现案件查询咨询、诉讼引导、立案登记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判后答疑、信访接待“一站式”的司法服务。同时,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并与审判管理系统连接,实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切实为当事人减轻负担,共缓减免诉讼费1507万元。
3. 突出抓好审务公开,推进阳光审判。规定除不能公开审理的案件外一律公开审理,允许公民自由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大力开展案件网络庭审直播,并通过科技法庭把部分案件的庭审录像上传到阳光司法网上,让网民随时可以点击观看,确保公众能够广泛参与、监督审判工作。开展案件庭审直播286件,进一步强化当庭宣判、二审案件开庭审理、人民陪审员陪审力度,提高办案透明度。全市法院二审案件开庭率、当庭宣判率、一审案件的陪审率分别为71.86%、81.85%、81.42%。全面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全市法院共上网裁判文书15873份。
4. 突出抓好信息发布、舆论应对工作,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利用审判流程信息、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强化信息的全程和全面公开。建立“网站+微博+微信”三位一体的宣传平台,在法院网站、官方微博和微信上发布各类信息7035条。我院官方微博在全区法院排名位居第一,获得了区高院的通报表扬。实行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努力让社会了解法院的各项工作,共召开新闻发布会 32次。切实加强舆情应对工作,积极回应公众关切问题,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我院审理的谢天、李华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被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三、强化信息化建设及应用,科学管理水平实现新提高
大力开展“信息化水平提升年”活动,实现了CA、OA系统、三大公开平台、科技法庭、执行指挥中心、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安保监控中心等建设、应用全覆盖,信息化工作迈入全区先进行列。区高院罗殿龙院长对我院的信息化建设进行了批示推广,并在我院举办全区法院信息化应用经验交流会。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对法院信息化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听取了我院关于加强信息化建设工作的专项报告,给予高度评价。
1. 全面推进数字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升级完善审判管理系统、CA数字化认证系统建设,人人具有个性化的电子签章,实现从立案到归档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同步录入和监控,以及公文网上制作、审签和打印的一体化、网络化、无纸化。全市法院裁判文书网上制作、审签率为100%。通过“上诉案件移送模块”,加强上诉案件网上移送,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对会议、请假、订餐、用车等行政事务也全部实现网上生成,实现无纸化办公和手机移动办公。
2. 全面推进科技法庭建设及应用。全市法院建设了46个标准化的科技法庭,并使其成为庭审管理和互联网案件庭审直播平台,实现庭审内外网直播、点播和相关信息数据自动更新。全市法院的院庭领导和有关人员可随时观看和监督庭审情况,对规范法官、书记员、当事人在庭审中的行为,提高庭审质效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同时,把科技法庭系统与法院安监系统相连接,对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发现、迅速出警、及时处理,确保了法官和诉讼参与人的人身安全。市中院在看守所建立远程视频提讯室,实现办案法官“足不出户”提审异地案件,有效地缩短了审判周期,确保了押解安全。容县法院在驻竹山村联动调解办公室安装远程视频系统,与科技法庭连线,创新性把信息化建设应用拓展到村屯,使当事人在本村即可参加开庭,节省了成本。全市法院科技法庭的使用率达到95.66%。
四、强化队伍建设,司法能力实现新提升
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
1. 建立联系群众的新机制。大力开展以“领导联系基层,支部联系村(社区),干警联系群众;领导大接访,案件大回访,干警大走访”为主要内容的“三联三访”活动,实现与群众联系的常态化、制度化,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在活动中,共走访群众9472人次,回访案件427件,解决问题132个。
2. 建立院庭长办案机制。认真落实院庭领导办案任务,通过院庭领导主动带头参与示范庭审活动,激发全员的办案积极性,促进了审判质效的提高。全市法院院庭领导共办案件11696件,占结案总数的47.35%。
3. 建立激励制约新机制。加强绩效管理,建立审判质量效率评估指标管理体系,实行每月公布法官办案数、每季度通报案件质量、责任倒查制度。大力开展优秀示范庭审、优秀法律文书、精品案件评比活动,不断提高办案质效。全市法院法官人均结案40.8件,同比增长11.67%。
4. 狠抓司法作风建设。围绕“四风”存在的问题,大力开展“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自查自纠、“守纪律、讲规矩”和“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切实解决好纪律作风和审判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建立领导干扰办案的责任追究制度、“随案廉政监督卡”制度,并向社会各界聘请160名执法监督员,切实加强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严格司法,干警的纪律作风有了明显改善。我院被评为全国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单位。
5. 狠抓法院文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市中院的文化展厅、文化走廊建设,并大力加强人民法庭文化建设,使队伍在尊法、崇法、廉法的司法文化中不断陶冶情操,不断提升思想境界、人文素养,确保公正司法。北流市法院平政法庭被评为“全区法院第三批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过去一年,我市法院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是市委正确领导,区高级法院大力指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各级党政部门和社会各界关心的结果,也是全市法院干警共同努力奋斗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家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和最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我市法院还存在着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少数案件质量还不够高,涉法信访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司法为民的服务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队伍素质、信息化建设及应用还需进一步加强等。对此,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是全面开展和落实各项司法改革任务的关键之年,全市法院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完善管理,确保审判权的科学高效运行;进一步加强社会治理创新,强化服务职能,努力提高人民的满意度;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打造过硬队伍;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把法院建设成为“网络法院”、“阳光法院”、“智能法院”,促进廉洁公正高效司法,不断把全市法院的各项工作推向新的台阶。
1. 全面开展和落实各项司法改革任务。要根据党中央的顶层设计,围绕提升司法公信力、人民群众满意度的目标,全面开展各项司法改革工作,努力建立科学高效的审判权运行机制,不断促进司法的公正与高效。要着重抓好审判机制、法官员额制、执行工作警务化、立案前强化调解等改革。通过改革,努力实现公正与高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 强化审判职能作用,促进社会稳定发展。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社会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要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要积极和谐化解各类人民内部矛盾,确保社会的和谐发展。要进一步落实新行政诉讼法,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促进依法治市的进程。
3. 强化社会治理创新,提高公众的满意度。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强化和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的功能建设,全面加强案件查询、诉讼引导、立案调解、救助服务、判后答疑、信访接待、案后回访等司法服务。要建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退休资深法官等参与案前调解,信访工作,努力促使当事人达成案件和解、服判息诉。要在市中院设立有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切实加强对全市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指导,努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4. 强化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进一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创新思想政治工作载体、方法,提高思想政治工作实效性,不断坚定队伍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强化司法能力、反腐倡廉建设,切实转变作风,努力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队伍的满意度。深入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认真落实法官员额制,充分发挥队伍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推进各项工作。
5. 强化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切实提高工作质效。要把我市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为全面覆盖、移动互联、跨界融合、深度应用、透明便民、安全可控的人民法院信息化管理系统。要把现有的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办案系统、视频监控、科技法庭等系统建设成为一体化的智能集中控制平台,促进司法管理的科学化,实现对审判执行活动的动态监控,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运行中每个环节的监督制约,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不断开拓创新,勇于担当,为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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