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称某保健食品能治疗疾病、打着“健康讲座”的幌子卖假劣保健食品……近年来,随着保健食品种类越来越多,市场上也出现一些非法经营、非法宣传保健食品的现象。10月1日起,这些保健食品商家要悠着点了!新《食品安全法》要求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还要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物”
据悉,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玉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科长刘功诚告诉记者,据新《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将更有利于整治保健食品现存的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等“四非”行为,规范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也将有利于帮助消费者科学理性地选择保健食品。
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31举报
药店、商场是群众购买保健食品的重要场所。记者走访部分药店和超市发现,现在的保健食品种类较多,针对不同人群有不同的品种,如一些补脑的保健食品多是给孩子准备的,补钙、增强免疫力等保健食品多是给老人准备的。保健食品价格多在百元以上,虽不便宜,但销量却不错,市民不仅买来自己吃,还有不少买来送长辈、送亲朋。多数实体店的保健食品外包装标志都比较规范,上面基本都有保健食品的蓝帽子标志,也声明了“本品不能代替药物”。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咨询,暂未发现销售人员夸大宣传的现象。
“我市一直着力加强对保健食品经营的监管,目前城区药品经营企业、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总体经营情况良好。”刘功诚告诉记者,去年以来,玉林市积极开展保健食品流通领域重点企业专项检查行动,继续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四非”行为,加大对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力度,进一步规范了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秩序。为强化监管,规范药店保健食品经营行为,今年4月以来,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集中组织力量对药店保健食品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缓解体力疲劳、改善生长发育、辅助改善记忆、增强免疫力、减肥、营养素补充剂和进口保健食品等品种重点检查。若市民在日常消费中发现伪劣保健食品,或发现商家有非法经营、非法添加、违法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保健食品选购食用要谨慎
保健食品不同于普通食品,市民要谨慎购买。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了解到,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没有治疗作用,不能代替药品,消费者选购时要根据个人的需求和产品功能有针对性、合理地选用,切忌盲目使用。为确保安全,在选购和食用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购买保健食品时,最好到一些信誉好且证照齐全的正规药店、商场购买。
2.选购时要仔细查看包装上有无保健食品标识——小蓝帽、批准文号、企业名称等。正规的保健食品会在外包装盒上标出形如“蓝帽子”的保健食品标志,下方会标注批准文号。若对批准文号有疑问,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数据查询”栏目查询产品的真实情况。
3.最好不要通过电话、互联网、微商购买保健食品,以防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另外,不要轻信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等。
4.购买保健食品要记得索取发票,发票上要注明所购保健食品的名称及批号,所有购物凭证要妥善保管。
5.食用保健食品应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保健食品不含全面的营养素,不能代替其他食品,在服用保健食品时要坚持正常饮食。不要食用超过所标示有效期和变质的保健食品。
(原标题:10月1日起 保健食品要悠着点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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