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实施办法》试行)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詹丽萍)由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特别制定的《广西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实施办法》,已于4月1日起试行实施。
据悉,根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国家标准、国家旅游局《〈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实施办法》和《〈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工作规程》,结合广西的实际情况,由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特别制定了《广西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实施办法》,并于今年4月1日试行实施。《广西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实施办法》实施后,广西各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简称“星评机构”)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开展了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和复核工作。全区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的有关规定,将指导和促进当地旅游星级饭店的发展,加强信息、标准、咨询服务,促进星级饭店专业化、品牌化、特色化、低碳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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