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会员卡到期要交钱续卡? 消费者表示不知情,律师称商家应尽告知义务,到期应返剩余金额)
近日,家住民主路的曾先生反映,去年,他在一家动漫电玩城办了张会员卡,在没收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上周四他去消费时被店员告知会员卡已到期,要交5元续卡费才能取出游戏币使用。
去年11月,曾先生和女友到玉州路一家电玩城玩电玩游戏,两人玩得很开心,他便填写申请表办了张会员卡。“当时店员说会员卡有存代币和纪念票的功能,还可以用积分换玩具,并未告知会员卡的有效期”,曾先生说,之后几个月,他不时用会员卡取币在电玩城消费。
上周四,曾先生再次去电玩城时却被店员告知,会员卡有效期为一年,目前他所持有的会员卡已到期,要继续使用必须交5元续卡费,否则游戏币将无法取出。曾先生很气愤:“我卡里现在还有50元的游戏币和1000积分,办卡时店家没说清楚只有一年的使用日期,卡上也没有任何标示,现在店家这样做,明显是坑人。”对此,电玩城负责办卡的工作人员表示,店内的会员卡一直都有使用期限,可能曾先生办卡时没注意看办卡须知。最后曾先生只能不情愿地交了5元续卡费。
市某律师事务所的陈律师就此表示,商家在为消费者办理会员卡等优惠卡时,应当在会员申请表或卡上明确标注使用期限、使用方法、费用等。若商家中途需要更改会员卡使用规则,需提前通过店堂告示、电话通知等多种方式与消费者协商告知,否则将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另外,消费卡使用期限届满,卡内如有剩余金额,商家应承担返还义务,随意侵吞卡内余额将构成不当得利。消费者可以向消协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切实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 李东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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