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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深入企业宣传大货车通行管理

2013-10-25 11:31:29 玉林新闻网 通讯员 李乘存

  



  玉林新闻网讯 (通讯员 李乘存)为确保辖区内的运输企业更加全面了解车辆通行条件,10月23日,直属四大队民警走进辖区漓源饲料厂,对大货车司机进行通行管理宣传。
  根据市公安局《关于玉林城区部分道路交通组织的通告》新近出台的管理规定,玉林城区二环(不含)以内的所有城市道路是大货车等禁止通行区域。运输危险品的车辆、水泥罐装车、自卸车以及运输建筑材料车辆等大货车,需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并同意核发通行证方可在除上下班高峰时间段进入二环路以内区域道路行驶。
  民警首先向企业负责人以及司机代表详细面对面”宣传解释了《通告》的意义,让“通告”得到企业负责人以及司机们的理解。同时,对审批“通行证”所需材料部明白的地方进行详细解读。让企业负责人以及每一个司机们都能读懂,明白通行管理。此次宣传共出发放《通告》宣传资料30余份,许多驾驶员都接得到了一次面对面的通行管理讲解。

责任编辑:刘子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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