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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未满,被要求搬走?

2013-04-11 08:56:53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陈君铭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讯(记者 陈君铭) 4月9日,市民卜先生反映,10年前,他与玉州区某单位签订场地租赁协议,去年合同到期后,双方口头协议,再续租一年,如今期限未到,对方就要求他搬离。“有几个厂的老板在租用场地,投资很大,他们无法在短期内搬离。”卜先生希望对方同意他续租。对此,该单位称卜先生已违规使用场地,要求其限期搬离。

    合同期满,请求续租

    卜先生说,2002年6月25日,他租用该单位位于城西街道永上村的一块场地,租期由2002年7月10日至2008年7月9日,每年租金22500元。2003年5月9日,双方再签协议,将合同期延至2012年7月9日。卜先生经营化工原料,除自己租用该场地作仓库外,还将场地租给其他老板作塑料厂、合板厂、仓库等。

    卜先生称,去年7月,合同期满之前,他向对方提出续租10年的要求,经多次协商、重新划定场地,对方同意他续租1年,年租金25000元。因某些原因,双方只是达成口头协议,没签书面协议。去年7月至今年1月,他按季度先后交了两季度的租金。此后该单位不愿收租金,并让他搬离。

    由于卜先生已与其他老板签订一年场地租赁协议,他希望对方让他们在口头协议的合同期满后再搬离,但对方不同意。

    限期搬离,否则强行清场

    9日下午,该单位有关负责人就此表示,卜先生所说的“口头协议”纯属子虚乌有,之前的合同在去年7月已到期,他们不再把场地租给卜先生,后因故拖了几个月。

    该负责人说,前段时间,他们发现卜先生在该场地放置一些违禁品,且塑料厂有污染,他们已接到周边居民投诉,为此,他们要收回该场地。之前,他们从人性化角度出发,张贴告示,让卜先生及其他老板限期搬离,但对方一直没搬。

    对卜先生“租期满一年后搬离”的请求,该负责人表示,“这是没得商量的。”他们要求卜先生限期搬离,否则,将联合有关部门强行清场。

    截至发稿前,双方仍在就此事进行进一步的协商。

责任编辑:覃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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