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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新规遏制野蛮分拣

2013-02-28 09:36:31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沈善东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沈善东)由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对野蛮分拣、快件赔偿等快递业突出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和规范要求。

    曾经网上一段快递分拣满天飞的视频引起了许多人的非议,野蛮分拣让很多人对快递安全心存疑虑。伴随着网购的发达而发展的快递行业,在短短几年内蓬勃兴起,随之而来的快递野蛮分拣、派送延迟、服务态度、快件赔偿等一系列问题,让快递业备受诟病。

    2008年7月12日发布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已经不能适应出现诸多新变化的快递业需求,快递新规应运而生。新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中,对快递服务和快递安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范,其中新增对野蛮分拣的规定,第三章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快递企业分拣作业时,应当按照快件(邮件)的种类、时限分别处理、分区作业、规范操作,并及时录入处理信息,上传网络,不得野蛮分拣,严禁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邮件)损毁。违反规定的,由邮政管理部门处1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新办法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此外,针对涉及网购的快递操作,新办法也增加了相应的规定。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对于网络购物、代收货款以及与用户有特殊约定的其他快件(邮件),企业应当与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确投递验收的权利义务,并提供符合约定的验收服务,验收无异议后,由收件人签字确认。

责任编辑:覃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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