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缝对接有效化解纠纷
市中院和各基层法院按照市政法委和综治委的相关文件要求,形成了由卫生局、司法局、法院、检察院、保险等5家单位联合构建的司法调解“五位一体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打造五部门无缝对接的医疗纠纷调处“一站式”服务平台,尽可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让纠纷在调处中心了结。
2011年8月,患者王某因生产在城区某医院死亡,家属认为医院有过错,要求医院赔偿150万元。而院方认为其诊疗活动符合医疗规范,不存在过错,不属医疗事故,不同意赔偿。患者多次组织几十人到医院讨说法,双方发生激烈的争执。
从2011年9月至今年1月,医疗巡回法庭联合医疗调处中心的其他几个单位分别组织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或联合调解达12次,但并没有真正化解矛盾纠纷。后来市委政法委成立了由几个单位参加的工作协调小组,各单位形成合力联合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在今年1月19日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和解协议。
“绿色通道”便民利民
巡回法庭工作人员在医疗纠纷处理第一线,与卫生行政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保险理赔服务中心、检察室集中办公,为医疗纠纷案件当事人开设当场咨询、立案、财产保全、调解、司法确认、排期开庭等“一站式司法绿色通道”。对争议不大的案件,巡回法庭提供咨询、指导、立案、调解、司法确认、财产保全、审判等“一站式”服务。对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进行指导,给予帮助和支持,对影响重大的医疗纠纷案件,联合卫生行政部门等相关单位共同做好当事人的疏导工作,避免矛盾激化。法院所受理的案件,做到了现场受理、现场立案,快速便捷,极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法院还为当事人提供便捷服务,专门设计出专供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使用的文书,放置在法庭内,方便当事人自己填写,提起诉讼。
司法确认与保险理赔对接
在处理医疗纠纷中,巡回法庭强化调解工作,力促当事人选择以调节的方式解决赔偿问题。同时与卫生行政部门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密切配合、相互联动,积极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引导当事人请求法院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对当事人经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所达成的调解协议或当事人自行达成的赔偿协议,本着高效、便民原则,法院及时跟进并对此进行司法确认,从而在源头上减少当事人过后反悔的现象,实现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的无缝对接。经人民调解成功以及法院判决、司法确认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可直接到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办理保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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