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黄冰)近日,记者从玉林市民政局获悉,为了进一步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拓展儿童福利范围,提升儿童福利水平,自2012年1月起,为我市携带艾滋病病毒及患有艾滋病的儿童(统称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以下简称“感染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费用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
据介绍,本项基本生活费发放对象为未满18周岁、受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感染儿童申请基本生活费,由其监护人向感染儿童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出具国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具的医学证明(HIV抗体确症检测报告单,HIV抗体检测呈阳性)。民政部门要认真审核申请材料、提出核定、审批意见,为保护感染儿童的隐私,不得以公示的方式核实了解情况。
为了确实保障感染儿童的福利,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纳入孤儿基本生活费范围,列入财政预算,以落实基本生活费保障资金。
据了解,今年以来,我市民政局对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给予特别关怀,把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纳入救助范围。对因艾滋病致孤、父母双方或一方感染艾滋病或因艾滋病一方死亡且受艾滋病感染、携带艾滋病病毒或感染艾滋病的儿童分类给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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