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玉林新闻网
收藏网站 手机读报 新闻客户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页

玉林市为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

2012-12-04 09:30:06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黄冰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黄冰)近日,记者从玉林市民政局获悉,为了进一步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拓展儿童福利范围,提升儿童福利水平,自2012年1月起,为我市携带艾滋病病毒及患有艾滋病的儿童(统称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以下简称“感染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费用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

    据介绍,本项基本生活费发放对象为未满18周岁、受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感染儿童申请基本生活费,由其监护人向感染儿童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出具国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具的医学证明(HIV抗体确症检测报告单,HIV抗体检测呈阳性)。民政部门要认真审核申请材料、提出核定、审批意见,为保护感染儿童的隐私,不得以公示的方式核实了解情况。

    为了确实保障感染儿童的福利,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纳入孤儿基本生活费范围,列入财政预算,以落实基本生活费保障资金。

    据了解,今年以来,我市民政局对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给予特别关怀,把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纳入救助范围。对因艾滋病致孤、父母双方或一方感染艾滋病或因艾滋病一方死亡且受艾滋病感染、携带艾滋病病毒或感染艾滋病的儿童分类给予保障。

责任编辑:覃迪
】 【打印投稿】 【推荐】 【举报】 【评论
相关阅读: 玉林
  • 玉林市科协组织开展“健康科普进社区活动”(2018-12-20)
  • 工商强化动产抵押登记工作 助企融资4.27亿元(2018-12-19)
  • 2018年玉林市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开幕(2018-12-15)
  • 书写改革发展的壮阔篇章——自治区成立以来玉林市经济社会发展综述(2018-12-11)
  • 祝福广西更加美好 社区干部群众观看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大会直播(2018-12-10)
  • 玉林

    社会

    民生

    文体

    人居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广告 | 意见建议 | 版权声明 | 不良信息举报 | 招聘信息
    地址:广西玉林市民主中路6号 联系、举报电话:0775-2820239 玉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西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许可证号:4510920090001 桂ICP备05007957号-1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桂)字第10号
    广西网警虚拟岗亭 广西网警ICP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