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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夫妇相约离世后捐赠遗体

2012-05-31 09:21:13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庞献

玉林目前尚无捐赠成功的案例,已有4名市民办理了有关登记手续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讯(记者 庞献)70岁的邓晨生与66岁的刘慧藜身体还算硬朗,但早在一年前,夫妇俩就约好,“说不定哪天就走了,死后把遗体捐出去,供医学机构研究,哪怕只能起到一点点作用,也希望可以为社会做点贡献。”

老人心愿:离世后一起捐赠遗体

邓老是铁路部门的一名退休干部,妻子则是原自行车厂的员工,两人现居住在玉林城区一住宅小区里,过着安逸的晚年生活。邓老是武汉人,1972年从部队退役后来到玉林。工作稳定后,他在玉林成家了,育有两儿一女。子女们事业有成,小儿子在长沙,大儿子和女儿则分别在伊朗和加拿大。

“家人赞成捐赠遗体吗?”面对记者的疑问,邓老反问:“为什么不赞成?我的老伴也同意捐赠自己的遗体。”原来,邓老早就起了捐赠遗体的念头。去年8月,他老伴生病了,俩人看电视时,刚好看到有关遗体捐赠的内容。“我们都上年纪了,说不定哪天就走了。死后何不把遗体捐赠出去,为后人做个榜样。”就这样,一辈子夫唱妇随的两位老人达成了一致。

邓老认为,自己虽然还没和子女商量,但估计他们一定会支持的,“我们家一向开明”。1993年,邓老76岁的父亲因病去世,父亲的遗愿是“第一不能搞遗体告别,第二不要开追悼会”。“受父亲的影响,我们对身后事看得很开。”邓老说。

对于捐赠遗体,邓老的想法很简单,只希望自己的遗体能用于医学研究,最好部分器官能用于救治病人。做完研究的遗体火化后,墓地上假如能立碑,刻不刻名字无所谓,但希望刻上“为科学做贡献”几个字。“我希望能给后人一个启示,破除封建迷信的思想,提倡科学文明。”

红十字会:已有4人办理遗体捐赠登记手续

记者从市红十字会了解到,玉林从今年4月起才开展接受遗体捐献工作,到目前为止,已有4名市民办理了遗体捐赠登记手续,其中2人是新婚夫妻。“4月中旬,容县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遇难者的家属联系我们捐献遗体,各种手续都办好了,但由于交通事故的鉴定结果还没出来,遗体无法及时送到医院。目前捐献遗体的观念已慢慢为市民所接受,但因为各种原因,目前玉林还没有捐献成功的案例。”市红十会工作人员吕女士说。

吕女士介绍,捐献的遗体主要用于医学研究,一些符合标准的人体器官则可以用来救治病人。遗体的捐献者应先和红十字会取得联系,领取相关表格,提供本人免冠照片,并如实填报自己的姓名、住址、联系电话。除了本人签字外,还需捐献者子女全部同意,方可签字生效;没有子女的,要由自己的直系亲属或由所在单位、社区出面签字认可才能生效。其他的具体事宜,会由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帮助捐献者联系和办理。

据了解,捐献遗体首先需要在生前指定捐献执行人,才能最终实现捐献;患烈性传染病(如非典肺炎、霍乱、伤寒等)死亡的以及高度损毁和腐败的遗体不宜捐献。遗体捐献为无偿及无条件之捐献,在捐献过程中捐献者和家属不负担任何费用。遗体捐献证明与遗体火化证明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家属可凭其在有关部门根据相关规定领取丧葬费及办理相关后事。

如果有市民想咨询遗体捐献方面的问题,可以直接到市红十字会,也可拨打电话2829970进行咨询。

责任编辑:钟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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