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玉东新区茂林镇辖区有部分未落户的小孩家长到派出所申报户口。其中有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出生的人员,由于某种原因,这些人迟迟不肯入户。在深入开展“一教育三整顿”的活动中,茂林派出所民警用实际行动热心帮助每一位群众,解决多年来困扰群众心头的难题。茂林派出所利用人口普查的有利时机,在进行户口核对时劝说群众申报户口。其中,仅8月和9月两个月就有一大批人凭出生证明登记入户,119人进行调查问话办理户口。
一次性告知 为的是方便群众
户籍工作政策性强,原则性灵活,涉及面广,民警为方便群众办事,将一些常用的政策装订成册,通常能一次性告知,提供给办事群众查阅。11月11日,一名叫李某的村民到派出所办理孩子的出生入户。出于某种原因,这位村民将出生证上的年份更改,民警也两次告知这名群众,要提供原始的住院记录或者医院证明。但是这名男子来到窗口,情绪激动,不停地叫嚷,如果不办理就要投诉。户籍民警让其先冷静下来,坐在沙发上等候,然后要打电话到医院核实情况。这位村民见状马上说不办了,还不停地打电话。民警觉得情况可疑,向所长汇报后与医院联系,终于查实这张出生证明是被人变更了出生年份,即把2009年涂改为2003年。李某自知理亏,无趣地离开了派出所。
调查核实 解决了群众多年困难
上世纪80年代,一些外地妇女来到茂林镇居住生活,并与本地村民生儿育女。由于没有合法结婚手续、没有户口等,所生育的孩子也无法落户。这部分小孩有的已成年结婚生子,有的正面临着升学考试,没有户口给他们的生活带来许多不便。结合全国5月份开展的户口整顿工作,为了解决这些人员的实际困难,茂林派出所所长罗奕文安排各包村民警将村里的非婚生人员登记造册,切实掌握每一个人的小孩情况。10月28日,村民曾某到派出所申报两个孩子的户口,两个孩子是他和外地妇女于1995年和1996年非婚生育的,而孩子的母亲早已离开茂林不知去向,现在两个孩子正读初中准备考试,急需户口和身份证。了解情况后,户籍民警先核对了曾某的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然后及时向罗所长汇报,并派出包村民警前往调查核实,5天后办结。据统计,自6月以来,茂林派出所共为8名非婚生育的孩子办理户口,解决了群众多年困难。
下村屯走访 去掉群众心病
在农村存在着村民私自非法收养小孩的情况,按政策办理收养手续入户的群众很少。一些村民到派出所办事如果办不成,不分清红皂白责骂户籍民警,可是公安职责告诫每位民警:我们是人民警察,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8月16日,茂林派出所户籍室来了一位60多岁的老人,想为收养了十几年的女孩入户。户籍民警热情接待这位老人,原来老人30多年前丈夫去世后,跟着女儿在玉林城区生活,1997年在玉林城区火车站附近收养了一名女婴,取名牟某,眼看马上要念初中了还没有户口,老人心里很着急。户籍民警一面安慰她,一面耐心地告诉她如何办理相关的收养手续,民警生怕老人忘事还写在纸上让她拿回去。在受理牟某资料后,户籍民警同包村民警冯坚等人放弃休息,到村里走访该老人的邻居、见证人,了解真实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报上级审批。8月底,完善相关手续后,玉林市公安局给牟某签发了准予入户证明,终于解了该老人的一块心病。
特事特办 为小孩申报户口
在许多人的眼里,户籍室那点工作是小事,事小却与群众息息相关,与群众生活紧密联系。10月13日,一名叫陈某的老人来到派出所,要为同村已故的陈某某(已注销户口)的两个小孩办理户口,小孩的母亲是广西田东县人,不太懂本地语言。户籍民警在受理材料时,发现这两名小孩的母亲李某是在茂林镇民政部门办理结婚手续,但一直没有把户口迁入,而生育的两个小孩到现在都没有申报户口。户籍民警按相关政策进行调查问话,并动员孩子的母亲将户口迁到茂林镇。但陈某到玉林市公安局办证大厅办理时,李某因结婚证的姓名、年龄和其户口本、身份证上登记的内容不完全相同,不能办理迁入。面对急等着户口的老伯,户籍民警征求上级同意后,特事特办,同意由两个小孩单独立户申报户口。
一般人眼里,户籍民警坐在办公室内,风吹不到,雨淋不着,夜晚不用出警,只要笑脸相迎,说话和气,不与群众发生争执,工作非常清闲,与其他警种民警相比,最惬意,最舒适了。其实,户籍民警工作风险并不亚于其他警种,工作虽小但公安责任重大,一点点错误会给群众带来许多麻烦。每每民警帮助村民解决户口难题时,村民总是用最纯朴的话语说“谢谢”,而这两字对户籍民警来说既是最高的奖励,也是一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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